全球週刊封面:修改專利法 釋放創造力 (20150809 經濟學人)

邱慕天 2015/08/10 09:29 點閱 1460 次

《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修改專利法 釋放創造力

1970年代,美國通過擴大農業領域的專利認證,認可了作物科學的發展潛力。專利的目的在於鼓勵創造、刺激進步。然而,80年代的趨勢卻沒有反映出得益於專利體制之處,因為這個體制被濫用了。

專利本來在保護原創之餘,是相對地也要求持有者將專利的內容分享出來,讓人有舉一反三的機會。但專利律師的操作卻是要壟斷創新,謀求一己的利潤。當初半導體的新進者就必須向該產業的專利前輩繳納大約2億美元的費用,才能加盟這個產業。

據10年前統計,美國醫療專利用藥的全年市場開銷是2100億美元,其中居然4分之3是用在付專利金。從谷歌的演算法到西方白人中最常見的體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囊狀纖維化」的新療法,甚至將納入全球3分之1貿易總額的TPP,專利與知識經濟的未來息息相關。

在哲學思辨上,許多人認為「觀念」可以也應該被共享。這是因為觀念的傳播只需要很少的邊際成本,就能帶來很大的邊際效益,而且能避免閉門造車的情況。觀念總是互相激盪:藍調啟發了爵士;觸控式螢幕讓iPhone得以在後來面世。

為此,當前的專利系統需要諸多改良。首先,研究發現40%到90%是先申請好之後就閒置不用。應當把專利有效期縮短,或是規定它必須面世;以免專利鱷魚用它來鑽漏洞,讓有心發明的人必須處處提防這些專利地雷。

司法審理自然也必須將撤銷專利的訴訟門檻降低,尤其是一些芝麻蒜皮的專利。例如,圓滑無菱角的的長方形平版設計,能算是蘋果獨有的專利嗎?一鍵刷新的功能,能算是推特獨創的專利嗎?只有重大且明顯創新的觀念,才應該被專利法並給予智慧財產認證。

最後,醫藥、資訊的科技發展,一個比一個強調時效。從腦中的靈光,到面世的成品已經要不了多少時間,唯有政府體制更快地將專利釋出,才能跟上研發創新的步調,不再當整個社會扯後腿的角色。

http://www.economist.com/news/leaders/21660522-ideas-fuel-economy-todays-patent-systems-are-rotten-way-rewarding-them-time-f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