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心惟綜合報導】泰國48歲男子因觸犯「侮辱君主罪」,竟被判30年刑期,創下史上新高。無獨有偶,印尼政府近日在增修刑法之際,也將把「侮辱君主罪」列入法律,印尼總統甚至以「維護國家的象徵」為由支持該法。然而,專家阿布薩表示,「若此法通過,將嚴重迫害印尼的民主精神與言論自由。」
【印尼將立法禁止】
《德國之聲》7日指出,印尼政府計畫將「侮辱君主罪」列入法律。支持者認為,此法將遏止人民任意誹謗君主;反對者則認為,此罪恐將被用於鎮壓反政府的聲浪。條款中,若妨礙總統或副總統的名譽,將面臨刑事訴訟或刑期,但批評政府的決策或政策則不在此限。
印尼總統佐科威認為,「對我來說,我並不在意人民的批評,早已習以為常。」他強調,「但長遠而言,總統是國家的象徵,我們必須好好維護。」東南亞專家阿布薩表示,「若此法通過,將嚴重破壞印尼的民主精神與言論自由。」
【泰判決史上最重】
泰國軍事法庭7日判決,2名泰國人因在臉書張貼留言觸犯「侮辱君主罪」,分別被判刑30年與28年。其中,曼谷的48歲男子彭薩克因張貼6則留言,遭判60年刑期,最後因為彭薩克認罪,刑期才減為30年。《美聯社》指出,這是泰國數十年來對「侮辱君主罪」最重的判決。
另一位被告則是一位育有2女的29歲媽媽,在泰國北部清邁省的旅館工作,因臉書訊息觸犯「侮辱君主罪」,最後也因認罪而刑期減半,須服刑28年。泰國人權團體《iLaw》表示,自去年的軍權政變以來,「侮辱君主罪」的案子已從2件激增至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