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不健康 立委:應改名

張振鴻 2015/06/09 15:34 點閱 4377 次
立委王育敏(左)認為,現有保健食品應更名為機能性食品,以正視聽。(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立委王育敏(左)認為,現有保健食品應更名為機能性食品,以正視聽。(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小綠人」標章認證的健康食品真的「健康」?立委王育敏9日表示,我國健康食品認證過於浮濫,許多食品其實只具單一保健功效,易誤導民眾「多吃多健康」,因此應將健康食品改名為「機能性食品」。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回應,健康食品已成社會普遍認知的「法律名詞」,需聽取多方意見再定奪。

王育敏與董氏基金會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市面上許多經認證的健康食品,其實潛藏健康危機。「市面健康食品有含糖量高、添加物多與添加代糖的3大危機。」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若攝取過多,可能引發肥胖、心血管疾病,反倒對人體造成傷害。

【飲品護肝卻熱量高】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糖攝取量不應超過25克,但許惠玉以標榜護肝功能的青草茶為例,喝完一瓶就有29.4公克的糖,明顯超標。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副主任陳醒荷指出,添加木醣醇的口香糖號稱可降低蛀牙發生率,但會誤導民眾可以不刷牙,另外,許多使用代糖的食品雖然沒有熱量,卻容易使學童養成嗜甜的口感,或者造成成人熱量攝取不足,反倒吃下更多食物。

「為什麼連調理用的油品都能列為健康食品?」王育敏質疑,部分油品只因標榜具調節血脂功能,就可取得認證,難不成要民眾直接喝?薛復琴回應,目前市面8項取得小綠人標章的油品皆在民國99年前取得,之後食藥署認為油品為調理用,不應列為健康「食品」,便停止核發。但王育敏批評,這8項產品不就成為特定業者的「專利」產品?薛復琴表示,食藥署會再研議是否收回認可。

【健康食品具公信力】
王育敏認為,應將健康食品更名為機能性食品,以正視聽。但薛復琴回應,《健康食品管理法》通過16年,「健康食品」一詞獲得社會普遍認知,而且食藥署在核准健康食品時都經過各界專家審查,確實具有特定效用,已是個眾所皆知的「法律名詞」,若要改名需再聽取各方意見。許惠玉則表示,除了改名外,重要的是審查人員認證標準要統一,並建立重審機制。

「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應該要停、看、聽。」薛復琴提醒,民眾要思索自己對保健食品的需求性,並看清楚產品上的標示,以及探詢醫師或營養師的意見。她同時強調,保健食品僅是提供多樣化選擇,作為補充生活中不足的特定營養成分,民眾不應過度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