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食品GMP瓦解 藥品GMP也破功

蒲孝如 2015/04/20 18:16 點閱 4199 次
立委質疑GMP認證對業者無拘束力,衛福部部長蔣丙煌與食藥署署長姜郁美皆表示「會虛心檢討、改善」。〈photo by 網路截圖〉
立委質疑GMP認證對業者無拘束力,衛福部部長蔣丙煌與食藥署署長姜郁美皆表示「會虛心檢討、改善」。〈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蒲孝如台北報導】針對食藥署最近稽查75家胃藥藥廠中,竟只有3家是主動「自首」,連GMP認證藥廠也「知法犯法」一事,立委20日質詢衛福部質疑GMP認證形同虛設,認為業者是變相詐欺。對此,衛福部長蔣丙煌與食藥署署長姜郁美都承認,目前對胃散等指示用藥的管理機制「有待改進。」

食藥署最近2波清查結果發現,共32家藥廠46項產品涉及使用「食品級」碳酸鎂(鈣)作為主成分,違反藥事法規定,其中不乏GMP認證的大藥廠,例如五洲、新萬仁等。立法委員劉建國、吳育仁20日質詢時提出疑問,到底全台有多少藥廠是按照規定生產「藥品級」胃散?食藥署官員竟回答「無法確定」,引發立委憂心是否也該組成「藥安委員會」。

蔣丙煌表示,基於對業者的信賴,針對胃散這類「指示用藥」,僅要求業者自主管理、自主通報。「但主動通報的只有3家。」立法委員陳節如指出,目前總共稽查的75家藥廠中,僅有3家是業者主動通報,其他72家都是稽查後才被發現不符規定,她強烈質疑藥廠的GMP認證、業者自主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對此蔣丙煌承認,現行的監督制度「確有漏洞」。

2013年底頂新集團、味全公司陷入黑心油風暴時,董事長魏應充正好擔任台灣食品 GMP發展協會理事長,引發輿論撻伐,認為食品GMP制度幾乎沒有作用。如今胃散等「指示用藥」也爆出連GMP認證藥廠都「知法犯法」。雖然蔣丙煌強調,食品級原料理論上不傷身,但身為醫師的立委蘇清泉表示,此種胃散可能不具藥效;陳節如也認為業者等於是變相詐欺。

蔣丙煌承諾,要努力的方向是讓藥品和食品一樣建立大數據資料庫的方式控管。姜郁美也表示,之後會將胃散這類傳統、風險低的非典型原料藥列入稽查重點。此外,她也表示,明年1月1日起將硬性規定所有製劑產品皆應使用符合GMP的原料藥並完成來源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