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要當兵 今日台灣的拉伕悲劇 (謝宇程)

謝宇程 / 文字工作者 2014/12/23 09:31 點閱 3306 次
華僑也要當兵,這事合不合理?(photo by 中央社)
華僑也要當兵,這事合不合理?(photo by 中央社)

你可知道,荒唐的「拉伕」悲劇還在今日的台灣上演。

在國共兩黨拼鬥過程中,因為雙方缺兵,軍隊有時會俘擄平民男丁,將有軍徽的帽子戴上頭頂,就算成了戰士,推向戰場打迷糊仗,多半是送死,這叫「拉伕」,是那悲劇時代的無奈。我最近認識的朋友詹姆士告訴我, 類似「拉伕」的劇情竟發生在今日尊奉「依法行政」的台灣,他就是當事人。

【須辦良民證】
詹姆士從小學就離開台灣,和爸爸去印尼讀書,讀到高中畢業之後轉到馬來西亞就讀大學,大學畢業之後長期在馬來西亞的外商公司工作。

因為詹姆士在馬來西亞要辦一個手續,需要台灣的良民證, 因此他回台灣來辦理,順便在台灣旅遊幾天,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返台觀光。他到區公所交涉許久,但因為他在台灣已經完全沒有戶籍,所以辦不了良民證,他只好先返回馬來西亞。他想不到,更大的麻煩正等著他。

當他到機場要出境的時候,海關人員將他攔了下來,他無法出關。

【未服役則非本國人?】
原來,他在申請良民證的同時,區公所的人員將他的相關資料在國民身分系統之中更新。在他出關的時候,護照一刷,海關人員發現他超過服役年齡,還沒有服役記錄,當場把他攔下,無法出境。

詹姆士當時剛好在馬來西亞的學校還在修一個學分班,正好有學籍,於是請學校傳了一分在學證明到海關,終於詹姆士放行。但是他原本的護照被撤銷,換成一本有效期只有兩年的護照, 而且上頭還加註,他需要在兩年之內返台服役,這本護照也無法在台灣的駐外代表處換新。也就是說,若他兩年之內沒有返台服役,他就是個沒有護照,沒有國籍的人。

詹姆士說,他在服役後認識另一位華僑,他從小被帶到美國成長、讀書、工作、結婚、生子。當他帶著妻子以及才一歲的孩子回到台灣,看看他心中的故鄉, 在出關的時候發生了一樣的事。他被扣在海關,而且因為沒有外國學籍,這一次直接被困在他舉目無親的台灣。他因為「依法行政」只好去當兵,讓妻子與孩子回到美國苦等一年。

【律法僵化】
諷刺的是,無論詹姆士,以及許多被台灣政府體系「抓」去當兵的華僑,其實他們都是服「替代役」。因為各層承辦人、高階長官也都知道這些華僑,根本對台灣沒有認同,沒有感情,完全被迫,在台灣沒有親屬家人, 對於軍中威權體系也絕不可能適應。於是,他們都會全力將這些華僑安排成為替代役。

我問詹姆士,他們這些華僑替代役都在做什麼,他說,常常是打掃、打雜,以及閒著沒事找事幹。有些華僑的中文溝通能力太差,根本什麼事都辦不了。而這些華僑,其實多數在國外受過高等教育,甚至已經在擔任要職。

結果就是,我國僵化的法令像「拉伕」一般,當長居國外的華僑偶然返台尋根、探親、觀光,就把他們逮住,失去返家、工作的自由,被逼入行伍( 往往還要陌生的房東幫忙才能完成行政手續)。而政府給他們吃穿住睡,讓他們失去自由,其實也根本沒有任何好處,因為他們也沒事幹。平白無故地每個人都犧牲了一場。

依法行政也許沒有錯,但前提是法律能依社會實況時時檢討,權衡所有利弊得失進行修改。如果法令沒有顧及少數權益、罔顧那些在社會中沒有權力及發言權的人,依法行政和70年前的暴政一樣可以導致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