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獎頒發 做好事不必等有錢

范捷茵 2014/11/27 22:46 點閱 4104 次
 教育部27日頒發「社教公益獎」,遭火吻毀容的陳美麗用自身經驗致力於生命教育的推廣。(photo by 范捷茵/台灣醒報)
教育部27日頒發「社教公益獎」,遭火吻毀容的陳美麗用自身經驗致力於生命教育的推廣。(photo by 范捷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不必等到有錢才能做公益!教育部「社教公益獎」獲獎者多元,有幫助新住民經濟自立的爸爸、有關心地方老人的社區成員、提供弱勢兒童晚餐與課後輔導的退休軍官、默默提供36年心理諮商的「張老師」等等。

克服顏面傷殘的陳美麗說,做公益不必等到有錢,她透過分享自身經歷鼓勵其他傷殘者,也能讓人重拾希望,為世界帶來更多美好。

教育部27日舉辦「社教公益頒獎典禮」,肯定22個團體與31名個人在偏鄉、弱勢、環境、生命教育中的貢獻。

記者會現場擺滿兩大排的公益事蹟牆,得獎者領域多元,如免費為超過10萬人檢驗肝炎的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首創性別友善廁所並推動性平教育的世新大學;相信「自己的族語自己救」,努力振興族語的林彩霞女士;創辦《消費者報導》雜誌,長期提供法律扶助的張德聰先生;帶領學生下鄉投入英語服務的張智惠教授等人,他們唯一的共同點是「無私為人群付出」。

27歲被大火燒去容貌的陳美麗說,大火燒去了她對人生的規劃,她花了很久才找回對自己的認同,並投入工作,她發現透過分享自己的經歷,其實可以幫助更多人看到生命的可能,因此開始推廣生命教育的事業。

陳美麗說,常有人認為「有錢人才能做公益」,她4年來動了50多次手術,出院後負債100多萬,還要撫養女兒,並不是什麼有錢人,但她的存在可以鼓勵許多燒傷病友,只要自己願意,未來可以重新念書、當店長、當經理、甚至當老師,每個人的存在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思伶表示,114件申請個個都是感人的故事,要割捨任何一個都很困難。從多元的得獎事蹟中,她也看到公益不分個人、團體、性別或年齡,大家共同的希望是台灣社會愈來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