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格森案 證詞疑點重重(20141126 洛杉磯時報)

范捷茵 2014/11/26 23:03 點閱 905 次

Los angeles Times 洛杉磯時報
Conflict plus confusion 美國佛格森案 證詞疑點重重
http://www.latimes.com/nation/la-na-ferguson-jury-20141125-story.html#page=2

美國佛格森布朗命案疑點重重,只有3項事實完全確定:布朗死了、兇手是警察威爾森、威爾森被大陪審團決議不起訴。12人組成的大陪審團花了70個小時,試圖從60名證人的證詞中,釐清短短45秒內發生什麼事,但證人的說法卻常常互相牴觸,甚至有證人說法前後不一。

根據威爾森的證詞,當他攔下布朗後打開車門,卻被布朗狠狠摔上,砸到他的腳,他再度打開車門時,布朗抓住他的車門再關上,接著布朗往車裡揮拳,兩人扭打起來,他掏出手槍,但布朗抓住他的槍說「你太孬,不敢對我開槍」,他害怕布朗揮出致命的第三拳,就朝著布朗的頭開槍。當時車內情形為何?是布朗打人,還是警察抓著他不放?沒有證人可以確定。

威爾森開槍後對布朗吼說「趴在地上」,陪審團必須釐清,布朗是否繼續朝威爾森衝來,導致威爾森「必須」繼續開槍?有些目擊看到布朗成45度俯衝姿勢往前,也有人看到布朗重槍後,巍巍顫顫地緩慢往前,試圖保持站立。

連布朗當時手是高舉著握拳準備攻擊?還是攤開手掌做投降狀?證人都有不同的說法,甚至有人看到布朗的手在扯褲子,根本沒有高舉過頭,不同的說法讓釐清真相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