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專訪】「從教育到衛生單位進行的反毒工作,不僅缺乏無縫接軌的運作機制,在3級毒品的立法上也有待議論。」本報專訪長年進行校園反毒與輔導工作的台師大衛教系教授郭鐘隆,他認為,從「房東事件」露出青少年反毒工作上的困境。郭教授建議,應採取行政拘留與認輔志工的機制,才能做好校園反毒。
以下是訪談摘要:
問:郭老師多年來都在全台各大校園內進行反菸、反毒的宣導與輔導工作,但毒害問題仍層出不窮,目前在校園反毒工作上,遭遇的困境是什麼?
郭鐘隆:目前真正遇到的困難是,教育部雖有加強宣導,但教育單位能做到的校園反毒僅是「初級」。校園反毒分成3級,初級是「宣導」,用來鼓勵學生拒絕毒品,「第2級」是輔導。但慶幸的是,學生所接觸的毒品較難產生上癮狀況,例如學生嘗試抽菸一樣,不會立刻產生很嚴重的菸癮,因此教育單位才會希望藉由宣導與輔導的方式,來挽救正值黃金階段的學生。
【行政溝通出問題】
但仍有學生吸毒吸到需要進入第3級「戒治階段」,甚至有法律責任的問題。但教育部無法幫助學生醫療戒治,因戒治除社會心理輔導等諮商工作,戒治也分「住院式的醫療戒治」,屬衛福部管理,甚至還需動用社會重建式的「轉介治療」,因此醫療方面教育人員難以著力。
因教育部執行經費有限,所以嚴重毒癮的孩子若需要動用醫療資源時,學校就會要求有愛心的教官或導師定期關心住院勒戒的孩子,如此更需要支出大量的交通費用。雖然衛生單位有醫療補助,但面對教育單位並沒有良好的溝通與配套,無法滿足實行基層校園反毒工作教育者真正的需要。
【缺乏中途學校機制】
另一方面,有毒癮的學生,其家庭功能都有很大的問題,難以帶學生前往勒戒,就算校方願意負責學生的勒戒計畫,但「徒善不足以成事」。雖有補助,卻需複雜的申請手續,讓熱心幫助的志工或導師遭遇許多門檻,讓人「看得到卻很難吃得到」,且缺乏各種「配套措施」。
毒癮嚴重的學生也缺乏「中途學校」,因為這些學生很難規律就學,甚至會影響到其他學生,產生更複雜的犯罪行為。以目前教育體制來說,學生有「受教權,根本無法對學生進行隔離」,但加入正常班級更會影響其他學生。因此這些學生通常要吸毒到一定嚴重程度時,才會被送往勒戒,但勒戒通需要兩個月,回到正常班級後,不僅進度落後、影響學習,真正有效戒毒機率也很低。
【好奇心的刺激】
第3個困難是,「時間上的配合困難」,目前教育部雖有訓練校方人力、編製輔導教材,但沒有額外時間對學生宣導。一方面受限於校方課程編排,另一方面接受輔導的學生也有被其他學生或家長「標籤化」的可能,因此老師都要各憑本事,對接觸過毒品或香菸的學生,分別進行輔導。總言之,教育機制與戒毒輔導工作的機制,仍沒有找到「無縫接軌」的運作方式。
問:校園反毒工作似乎有教育與社會體制上無形的困難,但目前在媒體中根本看不見,只能看見許多表面上的吸毒問題,甚至看不到校園反毒真正需要採取的措施。您認為在實際校園反毒宣導、輔導上應如何進行呢?各個校園級別的學生吸毒問題目前情況如何?
郭鐘隆:國中以下的學生吸毒問題還不到嚴重地步,小學生根本不懂什麼是毒品,就算有吸毒的個案也多出現在高年級,他們是因好奇而誤用藥物。目前有上百種被定義成毒品的管制藥物,法務部定義為毒品,但教育部定義成非法藥物,學生吸食毒品通常是覺得可以讓人提神或興奮、幫助睡眠等。對國小學生來說,根本不會有此需求。
大部分接觸毒品的學生多為青少年,通常在好奇心與同儕驅使下,才會接觸毒品。就像沒抽過菸的學生,在校園或家庭內禁止抽菸,但學生想體驗使用後的感覺,就「嘗試」吸菸或吸毒。所以學生吸毒的根本原因,就是同儕言語刺激與好奇心的驅使,才會讓學生想進一步嘗試。
這些孩子心理受到同儕影響後,就想體驗是否如同儕所說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甚至「漫步在天堂」的迷幻特性。再者,目前青少年使用的毒品,大部分都是K他命或FM2,這些屬「中樞神經抑制型」的藥物,連少數竹科工程師都會「偷用」,既便宜、法律刑責也輕,根本不用坐牢,只有使用二級毒品是安非他命和搖頭丸才有刑責的問題。
【罰責輕又便宜】
以法律刑責從輕至重,依次分為吸食、販賣或轉讓、製造,吸食是刑責最輕的,身體傷害卻是最嚴重。因此以刑責來說,吸食3級毒品不用負刑事責任,但吸食1、2級毒品就有刑事責任,如「房東事件」吸食的大麻屬2級毒品,吸食就涉及刑事公訴罪。而3、4級是行政罰,只有罰鍰、輔導上課,根本缺乏遏阻效果,如同處罰嚴重交通違規一樣,光是處罰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再次發生。
【應採行政拘留】
很多社會人士都會希望將K他命變為2級毒品,但變為2級毒品就是「公訴罪」,學生只要好奇,就像吸一口香菸一樣,就要判刑坐牢,毀其一生。目前很多專家都反對如此立法,換成吸毒學生的家長也不想如此。因此,我們也可參考中國的「行政拘留」,是較適合吸食3級毒品的處罰方式,累犯者也可以持續勒戒與警惕。
這項做法對學生的好處是不會影響到課業,也是學生目前能承受的範圍,又能收到嚇阻的作用,再者不會留下前科,社會接受度可能較高,但政府是否願意執行就另當別論了。
問:您認為目前的法治問題如何與教育單位的運作機制、外界戒毒輔導工作取得平衡?
【配合強制輔導】
郭鐘隆:1至2級毒品是「法治問題」,3至4級毒品是「輔導問題」。尤其法律該管制的是製造、運輸、販賣、強暴、脅迫等問題,且吸食3、4級毒品目前只有罰鍰,無行政拘留。罰鍰也會遇到另一種問題,平均每10個人,只有3個人付得出罰鍰,如這些吸食3、4級毒品成癮的成年學生,光吸毒的錢都不夠用,哪來的錢繳交罰鍰?
因此,吸食3、4級毒品,應立法強制納入輔導,外加行政拘留,但目前這兩方面都仍有議論。像我現在做輔導只是藉助教育單位的力量,強制學生接受輔導,用校規的力量來嚇阻學生,接受輔導,但校規僅是一種規定,並不涉及法律層次。如果輔導與行政拘留雙管齊下,就會產生比較好的嚇阻作用。
問:如果反毒宣導與輔導問題從家庭做起,您認為應該如何進行?
【吸毒者家庭功能失常】
郭鐘隆:遇到反菸反毒的問題,很多人都會說從家庭做起,但問題是「吸毒者本身的家庭背景與功能就已失常」,因此陷入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家庭教育固然重要,但因社會結構出問題,才會導致家庭結構發生變化。我認為協助這些有教養問題的家庭,應以受過專業訓練「認輔志工」的長期認養方式,如退休老師若有愛心,可以認養一部份的孩子,代為行使這些家庭的親職功能。
問:目前很多家庭自己的生活都很艱難了,可能不見得會願意付出自己的愛心來加入志工行列,您認為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青少年吸毒勿標籤化】
郭鐘隆:為什麼這麼多家庭不願意加入志工行列,是因為青少年吸毒已逐漸被「標籤化」,媒體應放大吸毒後接受幫助,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故事,自殺問題也是如此。應鼓勵家長可尋求那些輔導機制,一方面讓家長接受孩子出問題的事實,也可幫助家長找到問題,面對並解決它。我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媒體應鼓勵現代家長把問題說出來,坦承面對親子教育出問題的事實,才能突破『家醜不外揚』的道德窘境。」也應該鼓勵有能力的人當認輔志工,把吸毒學生當自己孩子一樣照顧,這樣問題才能獲得根本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