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個資外洩 填調查問卷要小心

陳彥驊 2014/10/07 18:57 點閱 4855 次
根據消基會調查26間餐飲、旅館業者中,顧客意見表常包含與消費行為無關的詳細個資。〈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根據消基會調查26間餐飲、旅館業者中,顧客意見表常包含與消費行為無關的詳細個資。〈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為什麼這間銀行業者會有我的電話號碼?」不少民眾都有過疑惑,何時將個資流了出去?或許答案就在消費者填寫的「顧客意見表」裡。消基會調查市面上26間餐飲、旅館業者,不少業者在針對顧客的意見調查中,要求消費者填寫與消費行為無關的個人資訊,消基會呼籲民眾盡量避免留下太詳細的個資,以免被不肖業者利用。

個資法第19條中規定,只要經過當事人書面同意,也就是在顧客意見表上簽下自己的大名,便表示同意業者蒐集自己的個人資料了,因此在填寫問卷時,必須謹慎填寫,像住址、E-mail、連絡電話等這些資料都要避免外洩。

不少民眾對於個資外洩感到疑慮,時常接到陌生廠商的電話,或收到素昧平生的廣告E-mail,而這些個資外洩的來源有可能是餐廳、旅館,或者是在街道上隨機找人的問卷調查。

消基會針對26間包括餐飲、旅館業者做調查,其中不少業者的顧客意見表中都有消費者「應避免」填寫的項目,包括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公司行號、平均月(年)收入等,這些資訊與消費行為無關。排在第1名的是小墾丁渡假村,它共要求消費者填寫11個項目,第2名則是芙悅軒,他們的網路優惠會員申請表也有10項。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消費擁有「行銷拒絕權」,可以要求業者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資,但消費者如果沒有要求,業者不刪除也不違法。因此為避免個資被任意使用,在期限屆滿(如電信契約終止時),必須要求業者刪除、停止利用該個資。

張智剛補充說,如果消費者不願接到業者行銷通知,可以拒絕對方的行銷,若業者不從,將可依個資法第28條向業者求償5百至2萬元新台幣賠償,主管機關也可以依據個資法第48條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