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人權觀察組織最新的報告發現,近幾個月來,以色列當局以強押護照、硬冠罪名、拘留數年、無限期監禁等違法手段,強迫近7千名的非洲難民離境回國。以國聲稱難民皆為「自願離境」沒有違反聯合國難民保護原則,但此舉仍引發人權團體撻伐,認其已剝奪非洲難民基本人權。
人權觀察組織報告指出,以色列政府故意將大量非洲難民監禁在拘留所,剝奪其工作權、基本人權和受醫療服務的權利,逼迫他們自願離開,其中包含6400名蘇丹人和367名厄利垂亞人。但這些難民多來自政治局勢動盪的國家,若返國恐遭遇不測。
《耶路撒冷郵報》報導,從2006年至今,以色列約有5.5萬來自厄利垂亞與蘇丹的難民,在非裔難民中,不少人擁有猶太血統,因為當地經濟或戰亂因素逃到以色列尋求政府庇護。以色列政府因不願花錢安置,建立難民營,便將之放入臨時的拘留中心。在5.5萬難民中,僅有2人的難民身分被以色列正式承認,受到保護。
在南蘇丹獨立建國並與以色列建交之後,以色列持續遣返南蘇丹的難民回國。但因為以色列與蘇丹及厄利垂亞沒有邦交,厄利垂亞又被聯合國視為處於人道危機的國家,無法遣返,造成現有管理及治安的難題。
而依以色列法律,警方逮捕非法入境者後,可以不經審訊逕行拘留,既不將他們遣返,也不讓移民合法入境,無限期扣留進收容所,大多集中在特拉維夫南部和內蓋夫的沙漠拘留中心。甚至有部分難民被當作人球,「棄置」在盧安達、烏干達、衣索比亞等國,但以色列並沒有通知該國,讓難民成為另一國的非法入境者。
《半島電視台》指出,以色列外交部長赫森今年1月受訪時仍堅稱,難民都是「自願離開」,並沒有違反聯合國難民保護原則。但以色列的做法,終究引發人權觀察組織譴責,認其已經嚴重危及難民的人身安全與基本人權,並要求以色列政府儘速修法,保障難民的工作權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