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性侵案 學者:明顯違法過失

方家敏 2014/08/11 19:04 點閱 4502 次
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中,失職者不需負起國賠責任,不僅得由全民買單,也讓受害孩童權益無法伸張。(photo to by台中市政府)
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中,失職者不需負起國賠責任,不僅得由全民買單,也讓受害孩童權益無法伸張。(photo to by台中市政府)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南部特教學校8年來累積上百性侵案,涉案教師、公務員均免賠?立委尤美女11日召開公聽會,邀集法律學者與民團共同指出,涉案人員明顯有重大過失,讓失職者不需負起國賠責任,不僅得由全民買單,也讓受害孩童權益無法伸張。對此,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將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提出法律專家評析報告,以確認國賠小組決議有無失當。

【國賠小組球員兼裁判】
南部特教學校自2004年至2012年,發生164件疑似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2012年7月監察院彈劾歷任校長及行政人員共12人,另還有4位教育部相關人員未依法督導及處理。此案雖已成立國賠小組,但小組人員皆為特教學校內部任職人員,且學校並未依國家賠償法向失職人員進行代位求償。國賠案的代位求償權將於今年10月消滅時效,即這些公務員可拒絕賠償,由全民買單。

「如果我們不爭取,永遠對不起受害的小孩。」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痛心表示,很多孩童被學長性侵長達4、5年,還有小二男童長期被學長性侵,卻因為該名學長是資優學生,受害兒童縱使多次傳紙條向老師求助仍不被採信。「這是長久的結構性問題,把特殊兒童集中在住宿型的學校,沒有因障別與個人狀況提供適當的輔導,讓錯誤政策、錯誤管理導致如此悲劇。」

【特教師不懂手語】
聾人協會理事長牛暄文透過手語人員表示,在一般學校,老師看到男生掀女生裙子,會加以制止,但啟聰學校並沒有教導學生正確的性別觀念,甚至推託這些不當行為是「聾人的習慣」。「這些事件持續這麼久,難道學校、老師都不用負責嗎?學校對偏差行為沒有當下制止,難道這不是故意的嗎?」牛暄文訝異表示,很多特教老師根本不懂手語,學校沒有用對方法教導孩子卻不用負責。

《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作者陳昭如也指出,「這種事情從2001年到現在竟然還要開公聽會,這個社會竟完全沒有任何反應。這雖是結構性問題,但是不代表個別老師不需要負責任!」她說,法律是約束人行為最低的底線,要求涉案人賠償已經是社會最大的寬容。

【將公布會議紀錄】
輔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姚孟昌說,國賠是對公務人員有違法或重大過失,進行懲處,而此次特教生受害涉及兒童權益、身障者權益的保護,國家對他們有特殊的保護義務,涉及單位也有通報義務。此次相關人員是明顯有意違背法令,有重大過失而造成損害。「但國家卻刻意將之視為私權,把求償當例外,不求償當原則,甚至被作為交換條件。」姚孟昌認為,如果國賠小組決議不向當事人求償,就必須要證明當事人沒有重大過失。

對此,南部特教學校校長管志明承諾將公開11次的會議紀錄與名單,但仍強調決議並無過失,且審議秉持勿枉勿縱精神,結論也有參考公懲會決定。教育部國教署特教組副組長韓春樹則表示,教育部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不會迴避相關問題。因此會針對學校的性平報告、監察院相關糾正資料以及公務員懲戒會結果,請法律專家提供意見,召開會議解決。

尤美女要求國教署必須在8月底前完成法律專家分析報告,否則國賠就要失去追溯效力;但韓春樹認為時間不足,最快要9月中才能完成,連帶法制處也必須9月中之後才能進行審查。尤痛批,「律師辦案哪有這麼沒效率的?你把名單拿過來我看是哪幾個律師!」韓春樹僅說,「我們會積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