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氣爆事件過後,高市府與公益團體紛紛開設專戶,呼籲民眾捐款,但民眾該如何選擇?公益團體自律協會前理事長鄭信真解釋,捐款至政府可100%抵稅,災民還可獲得慰問金;民團捐贈雖只能抵20%的稅,但其對特定族群有完整重建議計畫,可提供較細膩、長遠的後續照顧。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批評,政府究竟有沒有負責、款項流向,民眾都不得而知,卻能夠抵高額的稅,搶走民團資源,「完全沒道理」。
【政府按人頭發錢】
天災來臨時,民眾一頭熱捐助善款,卻沒有注意捐助的對象與善款使用是否符合民眾認知。公益團體自律協會前理事長鄭信真指出,每個民間團體都有專屬的服務群體,政府則是廣泛包含所有民間所需的救助項目,包含房屋重建、就學、就醫、喪葬補助等,災民可以直接申請。
例如,此次高雄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除了由各局處申請重建計畫,也已針對募款專戶成立就業、就醫、生活扶助(親屬傷亡撫卹)、生活重建(私人財產損壞重建)等救助項目,提供災民申請。目前社會救助科由區公所、鄰里長協助,持續發放慰問金給災民,災民可以直接使用到救援款項。若有沒使用完的款項則會做為「救災準備金」,做為下一次急難救助使用,但一定得和救災有關。
【民團照護細水長流】
鄭信真指出,捐錢給政府可100%抵稅,相較於捐給民團只能抵20%。且民間團體需要根據《公益勸募條例》提出計畫才能募款,且多用在生活重建、扶助,比較少直接發放慰問金給災民。「若依照政府按人頭發放錢的方式反而不理想,不僅弊端多,也很難避免重複領與資格認定的問題。」
但他也表示,政府雖可以即時提供民眾急難救助費用,但後續照護可能不夠細膩,例如,鋪路蓋房需要1年、協助孤兒也許要10年,政府通常只負責發放款項,較少進行後續的照顧,且有很多特定族群,如身障者、老人、單親媽媽,這時就不容易被照顧到。
針對各界質疑,民間善款使用流向,鄭信真指出,過去921大地震捐助善款達300多億,卻也留下上百億的餘款,剩下的只能勉強再執行計畫,或是充公。「的確曾有團體在天災時『募過頭』的情形,反而造成「排擠效應」,讓平時就需要經費的團體經費短缺。」因此各個團體的「救助計畫」必須詳細寫明使用金額上限,讓捐助者可查詢,而團體也要適時喊卡。
「政府與民團捐款的抵稅比例懸殊是沒有道理的!」但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捐錢給政府可100%抵稅,但政府究竟有沒有負起責任,款項用到哪、用在誰身上,民眾都不得而知。」她認為,民間團體更能將善款有效分配運用,且財政收支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