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臨會付審 在野立委多質疑

賴義中 2014/06/26 18:03 點閱 2509 次
立法院臨時會26日審查自經區條例,會前雖有爭吵,但很快進入實質討論階段。(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立法院臨時會26日審查自經區條例,會前雖有爭吵,但很快進入實質討論階段。(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立法院26日召開臨時會討論自經區案,在野黨多名立委質疑,自經區條例第4條明定經濟部為主管機關,卻由國發會規劃,顯有權責區分問題;也有立委強調,沒有必要設置自經區,單單藉由法規鬆綁,就能創造產值。對此,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與經濟部長張家祝回應說,過去經建會時期就有規劃和執行分開的做法,自經區並非特例,而金融法規鬆綁雖不在自經區條例中,卻可為自經區產業加值。

【會前抗議爭吵再現】
委員會聯席開審前,場外約有30位民團成員攀越立法院圍牆,進入院前門口靜坐抗議,譴責自經區條例「強渡關山」,以及桃園機場諾富特飯店警方查房破門而入的事件,警方則築牆堵住大門,抗議群眾在1小時後遭警方抬離,並傳出有1人受傷。

相對過去幾次朝野立委大動作爭吵,26日兩黨火氣顯得較小,僅爭執1小時即進入條文討論程序。民進黨、台聯立委在程序發言中批評,經濟部作為自經區條例的主管機關,但部長張家祝卻未出席,且過去5次審查僅列席1次,顯示不夠重視國會和條文本身;不過,張家祝聞訊後,隨即趕至委員會。

主席委員黃昭順引用前日政黨協商結論表示,將進入第4條條文實質討論,但台聯黨總召賴振昌表示未參與協商,認協商結論無效;在經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與台聯立委現場協商後,台聯決定妥協,讓審查會議進入實質討論階段。

【政院、國會激辯】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條明文規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柯建銘、李俊俋質疑,自經區條文由國發會規劃,執行面卻交由經濟部,未來若執行面產生問題,經濟部將推卸責任予國發會。張家祝回應表示,經濟部雖是主管機關,但條文中已針對不同領域,明定目的事業機關。

立委陳明文質問,工業園區、自貿港區、農業園區、科學園區等各有主管部會,卻又規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究竟如何分工?張家祝解釋,所有申請、審核事項應有單一窗口來處理,也就是經濟部的工作,在自經區政策的管理和改善上,國發會還是會參與後續討論。

立委李應元、黃偉哲強調,很多企業在海外存放大量資金避稅,若要吸引資金回台,必須藉由金融業的法規鬆綁,然而金融業根本不在自經區規劃中,顯示自經區並非必要。管中閔表示,金融法規鬆綁可產生外溢效果,惠及自經區中規劃的其他製造業和服務業,同時廠商回台必須有實質投資,不得規避最低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