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越談賠償 將納第三地台商

賴義中 2014/05/19 13:26 點閱 2419 次
經濟部政次杜紫軍19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將爭取讓20年前未納入雙邊投保協定的第三地投資台商一體適用。(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政次杜紫軍19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將爭取讓20年前未納入雙邊投保協定的第三地投資台商一體適用。(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針對日前越南駐台代表裴仲雲喊話,將提供租稅減免等補償機制,希望台商「不要走」,經濟部次長杜紫軍19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與越南政府談判賠償事宜時,將爭取讓20年前未納入雙邊投保協定的第三地投資台商,能一體適用;此外,政府也將洽簽適用範圍更大的新版投保協議。

經濟部、外交部、財政部、國發會和僑委會19日赴立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台商在越南受暴動所致損害與救濟之我方具體作為與對策」進行報告。

【有案投資均納入】
杜紫軍表示,1993年簽署的台越投資保障協議不適用於經第三地投資越南的台商,這次經濟部將爭取所有在越有案投資的台商都能納入後續賠償範圍。在時程上,雙方必須先展開耗時3至9個月的友好協商,經濟部拿捏約6個月,屆時若無法達成共識,台商可再交付國際仲裁。

日前裴仲雲提出以土地稅、營業稅減免、免稅優惠、低利優惠貸款等誘因留住台商不出走,杜紫軍指出,稅制優惠、債務免除、現金賠償或特許執照限期延長都是國際上可行的方式,經濟部將根據台商受損情形,決定對台商最有利的方案,但詳情必須等到21日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赴越之後才能確定。

多位立委質問,經濟部能否承諾讓台商獲得具體損害賠償?杜紫軍說,政府會扮演協助角色,循P2P和P2G方式向越南政府洽償,G2G(府對府)的代位求償則不在政府考量之列;不過,杜不願承諾成效,僅表示國際談判沒有一定結果,但經濟部會全力爭取。此外,經濟部也正擬定參考國際投協議,和越南重新洽簽新版協議,適用範圍會更大。

【勞力密集難回台】
至於應如何協助有意回台的台商?杜紫軍強調,由於台商多以勞力密集和低成本產業為主,需要大量勞動力,這類產業回台的意願和能力多半較低;若有台商確定將回台發展,就須提高生產層次,轉型並提升其產品附加價值,這部分工業局會協助輔導。

針對經濟部無法掌握台商狀況的批評,杜紫軍說明,經濟部21日將由次長沈榮津領團赴越南瞭解台商需求,僑委會和駐越大使黃志鵬都會隨行。經濟部將分為2路線,由紡織、製鞋和自行車業技術專家團前往瞭解廠房受損狀況,次長級官員則是以府對府角色表達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