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才落幕,台大學生洪祟晏號召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要求分局長方仰寧下台。包圍分局的抗爭活動因驅離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並宣佈禁止該團體路權而起。
平心而論,路權不是某特定團體的特權,警方依法通盤考量後取消公投盟在立院前的路權,屬行政裁量範圍應無疑義。
【行政裁量違憲?】
在未經釋憲確定違憲前,任何人不能以單方面的認知,逕自認定警察機關的行政作為違憲,試圖以群眾壓力要求分局長下台。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必須予以尊重,但動輒訴諸民粹,確有可議之處。
分局長方仰寧受訪時明確表示:「天亮前不會驅離」,在天亮後柔性執行「勸離」、「抬離」並未毀約,是激進者錯誤解讀所致。至於取消公投盟已獲核准之路權,在法理上,主管機關依集遊法第15條確有撤銷許可權限並無不當,但在情理上,未提出令人信服的撤銷理由是有不妥,而對該團體未來申請集會一概不准,很難免於民眾對警方有預設立場的想像。
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認定,現行集會遊行法對室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合憲,但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採「許可制」則違憲,並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在此之前,這場「路過」分局或其他任何以「路過」之名行集會遊行之實的抗議活動,都有違反現行集遊法之虞,這是學生未來在呼應網路號召, 走上街頭前應有的認知,而不是盲目參與,誤踩紅線而觸法。
【「閉嘴」之說充滿獨裁】
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們請思考這句話:「至於那些在罵洪崇晏壞事的人,你們給我閉嘴。」陳為廷事後在臉書推崇洪崇晏,要指責者閉嘴之言,赫然驚覺,原來一位自認為反抗獨裁政權的學生,潛藏在他內心深處的竟是充滿獨裁的思想,不禁令人懷疑有朝一日當其掌握權力時,又是否會會以君臨天下之姿發號施令,要所有與他意見、觀點相左者「閉嘴」,這是你們熱血付出所要守護的民主嗎?
法治是社會正義得以伸張的體制,而體制之設計正是用來保障人民權益免於受不當之行政處分。警方禁止路權、限制公投盟申請集會的理由或有可議,當事人自當依循體制提出申覆。除非因行政擅無法在體制內解決,民眾窮盡一切方法,被侵害的法益無法獲得回復或補償,為抗議體制失靈,動員群眾進行體制外的抗爭才具有正當性,才會被社會所認同和包容,否則只會得到反效果。
【無法類比太陽花學運】
反服貿學生因代議制度失靈,以及政府黑箱作業,在無法進行體制內抗爭之下,通過激烈手段占領立院議場,以「反黑箱審查」顯代議民主的荒謬,進而達到與政府對話的目的。就此而言,洪祟晏等人糾眾抗議包圍分局的行為,根本無法與太陽花學運類比,就連挺學運的朱學恆都PO文表達不支持。台北市長若同意分局長口頭請辭,任何團體非理性的訴求一旦獲得滿足,傷害的不只是警察士氣,社會正義的防線也將隨之崩壞。
「路過」包圍警局非但正當性不足,且已跨越集會自由的界限。學生關心社會值得肯定,要在各地串連民主力量,也非壞事。但熱情必須受理性制約,行動必須謹守法律,以民主包裝非理性行為,一旦逾越法律,學生心中的正義只是非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