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納勞退金對象 缺乏配套與宣導

邱惠恩 / 記者 2014/01/16 09:55 點閱 3586 次
外籍配偶將於17日起納入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民間團體認為政令宣傳是政府後續的執行重點。(photo by ziheyes on Flicke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外籍配偶將於17日起納入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民間團體認為政令宣傳是政府後續的執行重點。(photo by ziheyes on Flicke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邱惠恩綜合報導】17日起,外籍配偶將納入勞退金強制提繳對象!第一線服務外籍配偶的人員直言,最關心的是,外配能否得到及了解自身工作權益資訊,加上雇主可能會以麻煩或沒身分證為理由不提撥勞退金等狀況,增加落實法治困難度,因此建議需要完善的政令宣導跟配套措施。

自1月17日起,外籍配偶、大陸港澳配偶納入強制勞工退休金提繳對象,只要領有居留證,即可享有與國人相同的勞退金權益,依法雇主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退休金個人專戶,估計受惠人數達3萬1千多名。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社工林詩涵表示,目前部分雇主雖沒提撥,但會直接將勞健保加入薪水中;也有部分雇主嫌行政手續麻煩而枉顧外配工作權益,因此樂見政府明文強制雇主提撥外配勞退金。不過就實際狀況,而且,林詩涵認為仍有執行困難,例如外配若主張自身勞退金權益,可能會被雇主認為「難搞、麻煩」,面臨解雇的危險,使得多數外配都不敢爭取。

有工作才有勞退金,但一般外配受限於文字溝通能力、婚姻狀況、居住縣市等,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梁祖盈指出,外配工作大多是餐飲業、工廠、打工、自營小吃店或攤販等性質,多屬「自營工作者」跟「無固定雇主」,如何協助跟宣導「自願提撥」,目前還未看到相關單位明確的配套及做法。

「我們關心的是勞委會對勞退金的宣導和配套」,梁祖盈認為,外配獲取資訊的管道多元,城市多為朋友圈口耳相傳,但鄉村等偏鄉地區則可能需要靠地方里長、公會等基層大力宣導,讓外配知道如何加入公會、或是自組工會爭取權益。
梁盈組坦言,有些雇主雖清楚法令規定,但仍會故意以沒有身分證為理由壓低雇用薪水,造成勞退金縮水,政府的宣導跟取締都很重要,要落實勞退金工作權益,實際情況複雜、難度很高。

勞保局表示,目前已將宣導外配勞退金條例列入年度工作項目,可能會有電台廣播、宣傳DM等,不過實際做法跟宣導期程仍在研擬中,尚未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