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運動還是要奪牌? 林義傑提建言

呂翔禾 2021/08/09 15:32 點閱 4902 次
前超馬好手林義傑呼籲,政府需加強運動教育,並完善國手待遇,以利運動長期發展。(林義傑臉書)
前超馬好手林義傑呼籲,政府需加強運動教育,並完善國手待遇,以利運動長期發展。(林義傑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世大運國手淪落到去鋪柏油,國家應給國手勞保!」前超馬好手林義傑9日在國政基金會記者會上表示,美、日都是靠民間力量,發展好的運動環境,自然職業運動、奧運等項目表現就好。台灣政府該作的,是完善國手的保障、選手就業的多元化,並在服役期間就給與勞保、國民年金,讓其退役可順利接軌社會。

提倡運動才能奪牌

SUPERACE運動品牌創辦人、前超馬選手林義傑表示,歐美日都是「運動大國」,並非「奪牌強國」,他們將體育融入教育中,變成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奧會幾乎沒有拿國家的補助,通通是透過民間資助,因此他認為國家要作的是讓選手與企業有效連結,不是運動員都要靠國家來養。

他以日本的《運動振興法》舉例,該法上路後,讓選手可以加入企業,工作之餘也可以進行訓練、比賽,這也讓日本知名的「香根接力賽」在《運動振興法》推出後,就很少有運動科系的選手奪冠,因為選手可以有選擇的空間,可以往企業發展,企業透過成立「實業集團運動團體」,爭取更多人支持。

加強國手生涯保障

「我很多同學都是國手,結果現在不是待業,就是從事粗活。」林義傑感嘆,以台灣現行制度來說,選手養成需要10到20年,但選手送到國訓中心後,每個月只有9500元的零用金(大學畢業才能領),還沒有勞健保、國民年金,這樣選手從國手退役後,要怎樣過生活?

「奧運獎金再高都沒有用,為了錢而運動的生涯不會長久!」他分析,如果選手待遇不好,家長就不會想讓小孩成為國手,因此加強國手的待遇,並給予長期合理的勞動保障更重要,而非提高奧運選手的奪牌獎金,否則只會讓選手成為臨時打工仔,並不利於日後選手的培養。

法規定義明確化

他認為體育署只需要負責推動體育教育就好,如果真的要成立「運動發展部」,則是要負責產官學媒合,讓台灣運動產業可以賺更多外匯,補足國內市場的不足。另外,需要明確定義運動產業,以他朋友為例,健身房申請股票上市居然要掛觀光業,非常不合理,且紓困到底要跟體育署還是觀光局申請?他希望政府在法規面要更重視運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