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大陸旅遊法尬台灣行政效率

張瑞雄 /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 2013/09/27 15:06 點閱 3554 次

大陸旅遊法10月1日起實施,趕在10月前出團的陸客爆量,移民署電腦負荷不了而大塞車。旅行社說移民署未加班因應,並堅持先前沒用的陸客配額不得再用,造成每天都有幾十團行程延誤。

移民署表示,為配合交通部推動陸客來台觀光總量管制,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團體旅遊業務部分,如當日申請超過7300人的數額,就列入隔天的數額,如當日尚有剩餘數額,不再留用;至於自由行部分,每日最多受理申請2920人的數額。

旅遊法早已通過

其實大陸旅遊法早在今年4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已經通過,不管那個單位要因應的時間很多,為甚麼拖到現在快要實施了,才在那邊各說各話和互推責任。

現在每天允許入境的大陸旅客是有限制的,但每天允許多少人入境和每天能辦理完多少人的入境手續是不一樣的。按照業者的抱怨,好像是每天辦完7300人後就不辦了,這樣就是公務人員的怠惰。而且在這網路和雲端的時代,也不該有所謂的「電腦負荷不了而大塞車」的情形。

另外根據移民署和觀光局的規定:「如當日核發後尚有賸餘,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就賸餘數額累積於適當節日分配」,所以移民署所謂的「剩餘數額,不再留用」其實是不對的。

行政效率需提升

大陸旅遊法並沒有甚麼特別的,比較相關的就是第九條,規定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第三十五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以及第四十一條,導遊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遊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遊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這些其實早就在台灣的相關法律有規定,過去沒有嚴格執行而已。

總之,大陸旅遊法不是洪水猛獸,業者應該趁機好好導正過去的歪風,政府在行政效率方面也要更加提升,所謂的辦事情會塞車等現象,在現今電子化政府時代,根本不應該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