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文化部立法要求建築物或公共工程必須挹注造價的1%,作為藝術創作及藝文體驗經費,在藝術買辦產業的壟斷下,不少公共空間忽然長出許多鋼構、竹編或石刻等裝置藝術。雖保障了藝術家生計,卻也衍生公共空間視覺障礙問題。
單調無功能的裝置藝術
或許是受到日本瀨戶內海為拯救島嶼及海域地方經濟生機,以國際藝術節吸引觀光人潮的啟發,各縣市紛紛以文化藝術為名舉辦各類節慶,猶如元宵燈會或花火節一般蔚為風潮。
惟奢望沒進過文化藝術館的民眾,能從這些久之視若無睹的裝置藝術獲得沉浸式體驗,不無令人懷疑。
特別是受瀨戶內海那幾隻大螃蟹、南瓜及海廢大魚的影響,屏東及澎湖的安全島、人行道、社區路口等節點,無不豎立有如蓮霧、芒果、青星斑、螃蟹、絲瓜或花生等大型構造物作為意象。
浮濫的地景設計
這些交通節點的裝置藝術,若能與雙語旅遊路標、在地文化故事解說相結合,或許有助國際觀光旅遊與在地生活或環境生態對話。
防空洞、軍事雕堡等戰爭遺構作為戰地文化景觀,有著不同的命運。台灣眷村、離島聚落的防空洞,絕大部分淹沒在荒煙漫草之中,軍事雕堡除了離島具戰地文化價值外,也大部分被棄置。
曾幾何時,在文化藝術的大筆經費挹注下,建築師不惜過度設計、以鋼板為坡崁、以工業風的鋼骨清水模及挑高空間,打包軍事雕堡並擺設藝術家手繪與軍事無關的花器。
藝術語言及行動看不出對殘酷戰爭的厭惡與警醒;而過多碳足跡、碳排放的鋼骨及混凝土,委實不符淨零碳排的策略。
公共藝術應切合生活地景
從環境美學的角度來看,許多具象或扭曲變形的構造物,或打卡用裝置藝術,大部分都脫離了生活地景。以藝術為名的公共藝術品,需要公共的精神與情境;意氣風發的藝術工作者,肯定要再學習那對風土建築藝術執著一生的藝術家。
我們樂見文化藝術創作能跟民眾對話,但美感培育要在家庭及學校生活中;公共藝術設計則要結合功能需求及生活地景,方足以成就建築及環境美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