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四日
讀經:路加福音20章9節到18節
主題:耶穌是愛子,為我們而死
9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
10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11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凌辱他,叫他空手回去。
12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
13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
14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
15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
16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
17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什麼意思呢?
18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內容重點:兇惡的園戶必受報應
背景:葡萄園是「租」給園戶的,主權仍歸園主;主把教會交給祂的僕人們管理,但教會的主權仍在主的手中。
事奉工作乃是我們的本分,但我們在事奉工作中,切不可侵奪主的主權,乃要凡事順從主的引導。
大綱:
一、耶穌說這比喻的原因—感嘆反客為主
二、先知來不被接納,連愛子也被殺害
「打發一個僕人」,『僕人』指舊約時代的先知。
這些猶太教的領袖(「園戶」)看見了耶穌基督,就起意要殺祂(參十九47)。他們以為殺了耶穌,就沒有人能挑戰他們作以色列百姓的領袖和教師的權力,(「使產業歸於我們」)了。
三、兇惡園戶必有報應
「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神懲處頑梗悖逆的猶太教首領和百姓,局部應驗於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率兵摧毀耶路撒冷城;但全面的應驗,則要等到將來的大災難時期(啟十一2)。
我們千萬不可重蹈覆轍:(1)霸佔事奉工作的成果,侵奪神的主權;(2)逼迫、殘害神的眾僕人;(3)不尊敬神的兒子。
啟示:主的預言,與教導百姓認識神所差來的
主耶穌是恩典的主,也是審判的主;人若不接受背離真道,到了時候就要受到祂的審判。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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