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來不當宗教放生的報導層出不窮,分別有烏龜(宜蘭武荖坑) 、大泥鰍(國姓北港溪)、鵪鶉(彰化清水岩十八彎古道)、毒蛇(台北社子島)、黃鱔、紅蚯蚓等。
信徒單純卻愚昧的放生行為,顯然不是無中生有、或無聊當有趣,而是受走偏鋒、曲解教義的宗教團體策動放生活動所驅使。
怪力亂神的功德觀
根據放生團體推廣佛日放生的說法,放生為十善之首,功德最大。最吊詭的是,功德還有等級之分,放生數量也論桶計算, 1桶平安健康,3桶父母長壽,10桶功德無量,超生西天。
坊間更盛傳:放生物種愈毒、愈能消除業障,難怪社子島被放生眼鏡蛇、雨傘節、青竹絲等毒蛇,放生者被抓包還強辯:牠已加持過,不會咬人。真是怪力亂神、自私愚昧至極。
自然的生態棲地環境及平衡的生態鏈是生物生存的必要且充分的條件。異地放生的最大禍害莫過於置被放生物於致死的境地。其次,倖存的放生物在異地生存繁殖必然改變生物鏈,致使在地生物面臨浩劫,甚至滅絕。浮濫的放生簡直是一種氾濫的殺生。
混淆不殺生與放生
雙北地區即有一間以放生為名的寺廟,寺前滿池魚龜。很遺憾不得不說的是,這間寺廟原係基於近代戰禍連連、生靈塗炭、民不聊生而設,設教宗旨卻混淆了不殺生與放生的信念。
其宗旨之實踐理應是:號召信徒遊街,反對以戰爭侵略烏克蘭的普丁、反對藏匿在醫院、學校無預警發動攻擊的哈瑪斯,以及反對以武力威嚇台灣的中國才對。
背後是商業利益
這種煽動信徒購買生物再放生的活動背後,儼然是放生團體與販賣商家掛勾的產業鏈。
聖經四福音書曾記載耶穌進入聖殿時,看見殿裡有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的,也有兌換銀錢的,於是拿繩子作成鞭子將作買賣的人趕出殿外,說,不要將萬民禱告的殿當作買賣的賊窩。顯見利用宗教牟利,古今皆然。
當信徒的盲目迷信及走偏鋒宗教團體的斂財行為,已危害社會風俗、生態環境及公共安全時,政府部門,包括動物保護、民政、社政及警政等單位,就不能等閒視之,更不能再像山坡地濫墾、寺廟亂蓋一般,碰到宗教就沒輒一味姑息,要及時調出監視器,找出自以為是的放生團體,祭出重罰予以取締禁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