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何時開始走偏?

蕭家興 / 都市計畫技師 2024/08/05 16:55 點閱 2450 次
法務部調查局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地方政務官若有違犯法紀情事,即查辦到底。(中央社)
法務部調查局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地方政務官若有違犯法紀情事,即查辦到底。(中央社)

猶如連續劇一般,日前媒體滿版報導北部民選市長涉弊案的聲押、交保攻防。同時不同版面,中南部有先後任地方議長分別因涉嫌收受離岸風電業者賄款、成立人頭公司向綠能開發商索賄而遭起訴或收押。中北部有民選市長及政務官因建案偷工減料致災,停工復工裁量之間有放水圖利建商之嫌而被起訴。

社會一片看好戲,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則是心有戚戚焉,不勝唏噓。

安然下崗難

真正的公務人員,特別是事務官,無不是要通過國家層層考試才取得職位。社會上總是沿襲傳統送上刻有「青雲直上」的扁額以資慶賀,只是沒有人知道公職或公務人員非得潔身自愛,棄絕各種誘惑,或是戒慎恐懼行政沒有出差錯,才能安然無事下崗退休。

選舉固然反映民意,但選舉很花錢,一旦當選,總要伺機把錢撈回來。此外,選舉體制隱藏戕害文官制度之弊端,就是選贏者機關的人事職位全拿,作為酬謝選舉功臣、政治獻金有貢獻者、安插親信或派系平衡職位分贓等大演分封諸侯的戲碼。而令人詬病的,莫過於這些職位方便引入一些不用通過國家考試資格,不問專業能力的政務官。

文官制度本有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分,但先前的政務官都是由通過國家考試的事務官,且經歷練才能適才適用升任政務官。始自扁政府,負責法令制度的中央各部會首長均由政務官擔任,地方政府也有樣學樣,負責依法行政的各局處首長也是政務官。

於是乎,誤入政治叢林的小白兔、市長情人擔任局處首長,敗選的黨家軍官越做越大,地方沒政務官的位子,就到中央各部會或國營事業機構找個高位坐,民間商務律師可一路轉進國家安全、金融監督到國防部等機關,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啼笑皆非。

唯黨意是瞻

踐踏文官制度者,也莫過於唯黨意是瞻的御用政務官及其隨身助理或秘書。猶記得一位台大院長級的學者,被安插進入行政院某委員會擔任機關首長,馬上成立辦公室,並由其在學校的助教擔任機要秘書。

這個機要職,當然不用通過國家考試。而更令事務官氣結的,莫過於這個機要職位高居公務人員最高的12職等,這是一般事務官非經通過國家甲等考試或十幾年慢慢升遷,甚至到屆退年齡也等不到的高職等。

此外,御用的監察委員可以只查察在野黨的缺失,大法官及執掌公務員福利的考試院可以拋棄「法不溯既往」的法律原則,配合黨意、曲解軍公教退休金打折不違憲,政務官卻還在享18%,真是讓學法律的後輩學子嘖嘖稱奇。

事務官是穩定的力量

事務官依法行政,一向被視為保守僵化,不若政務官靈活聽話,但面對誘惑與排擠不斷,仍勇於任事的事務官才是國家機器的穩定力量。台灣需要重建文官制度,要像新加坡高薪任用公務人員,使其安於職位不受貪瀆誘惑,另外,要肯定公務人員的技術專業,賦予實質負起政府重要工程的規劃設計及監造責任,不要只負責行政程序,凡事委託民間辦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