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5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28章11節到20節)

林意玲 2024/06/03 00:29 點閱 578 次

六月5日

讀經:馬太福音28章11節到20節

主題:主向門徒顯現

11他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12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
13「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14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15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16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17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內容重點:主復活粉碎謠言,並交付大使命。

大綱:
一、看守兵丁為錢作假見證。(是門徒偷走耶穌的屍體?)
二、耶穌向門徒顯現並下達命令。
1.賜下權柄。
2.去傳福音、施洗、教導。
3.主同在至末日。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然而還有人疑惑。」 原文「疑惑」猶豫,躊躇,遲疑。
他們雖親眼見了耶穌,但仍有人疑惑,這是說明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與祂在世時的肉身不盡相同,抹大拉的馬利亞面對面看見耶穌,卻不知道是耶穌(參約廿14)。
我們從今以後,不要憑著外貌來認人(參林後五16),更不要憑外貌來認識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
求主給我們屬靈的眼睛──就是信心(參約廿29;林後五7;彼前一8),好叫我們真知道祂(參弗一17~18)。

大使命的意義

馬太福音28章18-20節記載了耶穌在復活後向門徒交付的大使命。這段經文被稱為「大使命」,其意義深遠,對基督徒信仰和教會使命有著重要影響。
1.權柄的宣告:耶穌首先宣告自己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這強調了祂的主權和全能。這一宣告為門徒的使命提供了權威和基礎,表明他們的工作是在耶穌的權柄之下進行的。
2. 普世性:耶穌命令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強調了福音的普世性,不僅僅限於猶太人,而是向所有民族和文化開放。這也標誌著基督教從一個地方性的宗教轉變為一個普世的信仰。
3.門徒的招喚:大使命的核心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不僅僅是傳揚福音,還包括培育和教導,使人們成為跟隨耶穌的門徒。這意味著一個持續的教育和靈命成長過程,而不僅僅是一次性的信仰宣告。
4.洗禮和教導:耶穌指示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表明了信仰告白和加入基督教團體的儀式性行為。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2章2節)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哥羅西書1章28節)。

啟示:
1.勿作假見證。
2.領受主的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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