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爭議多 司改團體籲終止!

呂翔禾 2023/08/23 11:51 點閱 12829 次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司改團體鄭文龍、陳為祥23日呼籲司法院廢除國民法官制度,因為國民法官形同替職業法官背書。(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司改團體鄭文龍、陳為祥23日呼籲司法院廢除國民法官制度,因為國民法官形同替職業法官背書。(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國民法官量刑標準不一、又容易受法官影響,且選任制度不公開,建議廢除!」司改團體與國民黨立委游毓蘭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司法院停止實施國民法官。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說,國民法官參加審判,形同替職業法官背書,但民眾持續對司法不信任,這並非推動司法改革的辦法。

仍由職業法官主導

鄭文龍表示,國民法官首件家暴殺夫案,判7年2個月,但此案為妻子受家暴忍無可忍殺掉丈夫,對比過去的鄧如雯殺夫案,當時判3年民間普遍已經覺得很重了,結果到現在反而法官愈判愈重,而國民法官形同為職業法官背書,在審判過程中還是嚴重受到職業法官影響,「如此設立國民法官有何意義?」

鄭文龍說,近日另外一案媽媽殺兒案判16年,同樣是殺人量刑標準差這麼多,顯示國民法官制度已經失控,而且之前鄧如雯殺夫案還有找精神科醫生鑑定,如今卻沒有找相關專家,加上國民法官選任並沒有公開程序,讓判決容易失去公信力。

新制難處理重罪

律師陳為祥直言,國外陪審制是法官量刑、陪審團衡量是否犯罪,但國民法官制卻把事實認定與量刑綁在一起,容易讓國民法官出現判很重的現象,但實際上法官審過無數案件,其實才是最知道量刑標準的,但看到國民法官判很重,也不會有動機去說服改變想法,恐讓量刑失去標準,民眾無所適從。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也說,1998年制定《家暴防治法》就是因為希望避免再出現鄧如雯殺夫的悲慘狀況,但至今還是出現人倫悲劇還重判,可見國民法官並不清楚相關脈絡,而且現在司法院為了增加國民法官報到率,都宣稱處理案件只要3天,但重罪法律案件多複雜、牽涉甚廣,3天恐難做出最公平量刑。

因此他們呼籲,國民法官實施半年以來屢屢出現爭議,顯示司法系統並未準備好新型態審判制度,應該停止施行國民法官制度,重新檢討何種審判模式適合台灣。

國民法官更接地氣

但司法院解釋說,國民法官制度就是要讓司法更多元、更透明,讓判決能夠參考一般國民的生活經驗、反映一般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使判決更接地氣;不只加深國民對於司法的理解與信賴,並且讓國民對於犯罪的發生與處理有更深刻的認識,進而對公共議題有更深入的討論,實現公民參與的社會。

司法院指出,世界各國多有採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等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