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去紐西蘭,住在朋友家,他的房子很漂亮,最讓人羨慕的是有很好的景觀,晚上有漂亮的夜景。我跟朋友說,你的房子景觀好,但是前面那幾棵大樹長高了,就會擋住你的景觀了。
朋友說不會的,每年前面那戶人家都會剪樹,絕對不會擋住我們的視野,因為這是政府規定的,每戶人家有義務剪樹,不要妨礙鄰居,否則會被告發的。
民情大不同
我住在外雙溪山上,鄰居種在山路小道附近的樹,越來越茂盛,剛好擋住了路燈,行人經過時就要摸黑。我跟鄰居太太講是否可以修剪一下,使路燈的光可以照出來。她說要考慮一下,但始終沒有動靜。
我就想到,我們的國家雖號稱是一個進步的社會,可是在許多規定上跟不上時代,人的思想與知識更是落伍很多。
像樹遮住別人的視野景觀,必須剪樹,國人可能連聽都沒有聽過。以致有樹遮住路燈,經鄰居提出意見,仍不聞不問的情况,經常發生。
房子是我的
在有的國家蓋房子不可遮住別人的陽光,因為陽光在寒冷地區是彌足珍貴的,所以必得別人的同意,有時當然要付出代價,才得興建。
可是國人不太有這種觀念,總認為房子是我的,擋住你家視野或陽光,那是你家的事,樹是我家的,擋不擋住路燈,不關你的事。
內在也必須進步
這樣的心態,可以從台灣街道騎樓走道的高高低低充分看出來,騎樓是行人經常通行的地方,地面高高低低多麼不便,甚至是一種害人的陷阱,一不小心就會踩空傷人。
可是商家在蓋騎樓時,不太有這種安全觀念,房子是我家的,騎樓通道老子愛建多高就建多高,至於走路方不方便那是你家的事,走路小心點不就好了嗎?
進步的國家,必須有進步的法治與人民,社會才有秩序,台灣這兩項都很缺乏,要成為進步國家,可能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