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5230381.aspx
個資外洩詐騙氾濫,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表示,樂見個資法條文修正後提高罰鍰,將設獨立監督機關個資保護委員會,並呼籲最好再修消保法全面轉換舉證責任,由企業負舉證之責。
他重申,修消保法的訴訟舉證責任在企業,可同時解決個資外洩之外的消費者權益受害的訴訟問題,包含食安議題,例如只要冷凍莓果檢出A型肝炎病毒就算是違法事實,消費者只需提出發票證明有購買,然後由企業舉證吃了也沒事、沒損害。
回應:
台灣企業最近爆出個資外洩、個資外洩,但企業反應都挺消極的,盼保護消費者的法律與管道能更強硬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