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項產品組裝完成前,其中部分零件是委託他人製造,稱為委外或代工,英文是outsourcing。所以在電子業運作規則中,就有「品牌」與「代工」的名詞,比如說,蘋果手機,蘋果是「品牌」,手機結構則幾乎都由其他廠商「代工」,所以市面上沒有「鴻海手機」。
護國神山台積電的業務是鑄造(foundry)晶圓。晶圓固然不是賣給一般人,但晶圓也是產品。英特爾自己鑄造晶圓,也有委外代工,但不是指鑄造晶圓,為何我們要把台積電鑄造晶圓的業務稱為代工?
台積電確實是為許多手機、電腦或汽車,製造所需的晶圓。但總是站在別人品牌的立場講自己的產品,是不是有點邏輯不通,或甚是「自貶身價」?
醫療作業無法外包
那麼,可以把電子業品牌與代工的邏輯,應用到醫療上嗎?答案是不行。因為法令規定,醫院的核心醫療作業不得外包。
事實上,醫院核心作業外包,並非完全不能討論。如果效法高科技理念,不必事事自己來,將醫療作業委請其他專精人員「代工」,則效率與品質提高並非不可能。醫療作業規模或許難與電子產業匹比,所以沒有必要非委外代工不可,但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代工的可行性。
臨床服務病人
當然,一定有人質疑,出了問題誰負責?蘋果手機出問題,當然是蘋果負責,客戶一定找品牌負責,品牌與代工之間如何合作,客戶無從過問,道理也可適用在醫療業。法令禁止核心醫療作業代工,所以醫院不敢違反,但這樣的專權嚴管,未必與醫療品質的維護有關。
某種疫苗或藥品,一般都會經過動物及臨床試驗,確定安全與有效後,才會上市供醫師處方,一般都將上市後稱為真實世界(real world)的使用。
真實世界的名稱,是要用來對比臨床試驗;問題是,試驗用在人體,雖然有些條件限制,但對象絕對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會因為是試驗,就變成白老鼠。他們也是真實世界,只是規模較小而已,所以上市後才叫真實世界,並不完全正確。臨床試驗的原文是clinical trial,上市後使用稱為臨床服務clinical service,比較合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