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投票自由 籲明定違法監票型態

呂翔禾 2023/05/08 12:36 點閱 10788 次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中)等人8日呼籲法務部詳列監票違法樣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中)等人8日呼籲法務部詳列監票違法樣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法務部、內政部需列舉違法監票型態,才能確保民眾投票自由!」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羅美玲與王美惠8日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內政部需詳列違法監票樣態,讓警察在選舉時能有效執法。莊瑞雄說,之前幾次選舉都有出現攝影機裝花盆、特定團體拍攝選民等狀況,政府要抓才能讓民眾安心投票。

制定SOP遏止不當監票

莊瑞雄表示,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選罷法》第108條修正,無故拍他人進出投票所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但後續在三讀通過後要如何完善執法機制,莊瑞雄呼籲法務部與內政部儘速制定SOP,以利警察執法,減少不當監票的亂象。

莊瑞雄說,之前台中第二選區的立委罷免案,還有南投第二選區立委補選,都有特定團體拍攝選民進出投開票所,或是將設備放在隱蔽處進行監視,但目前法律只規定以投票所30公尺範圍內「不得阻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行為」,而很多縣市都會在學校投票,30公尺要從教室還是學校來算,政府需要說清楚。

保障民眾投票自由

羅美玲表示,之前都有發生類似不當監票的狀況,但因為很難認定,所以警方在現場也很難執法,呼籲內政部要制定SOP。她強調,《憲法》第129條有保障民眾秘密投票的權利,政府應該加強對不當監票行為的取締,保障民眾權益。

莊瑞雄等人呼籲法務部、內政部也要會同中選會,於明年選舉前將相關犯罪樣態明確化,並對選務及執法人員作好勤前教育,才不會讓第一線人員在認定上出現困難。對此,法務部檢察司科長周元華回應說,會將無故錄影納入相關犯罪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