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機會應邀參與大學的評鑑,發覺一個普遍的有趣現象:各校對學生品格教育都存有理想,但這個理想幾乎一直就是個「理想」,難以落實。
辦學應含品格教育?
各大學在簡報「辦學理念」的時候,幾乎都會提及要塑造學生高尚的品格,有些學校以校訓方式呈現,有些則以核心價值或願景來呈現;但在進一步說明學校的發展策略時,卻幾乎只會談到促使研究傑出、教學卓越、產學創新與履行社會責任的各種策略性作法。
而其中所謂的「教學」,強調的都是各系所的教師與圖儀設備的專業及豐沛,好的學校會進一步說明設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相關作為此處指的當然是專業知能的學習。至於品格的培育,若不是略而不談,就是在討論通識教育中帶上一筆。
有不少大學老師認為一個人的品格,基本上應該是在家庭教育和基礎教育中來培養的;到了大學,是來學習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因此大學不應該再去承擔品格培育的責任。
大學重專業培養
從大學教師整體的組成背景和進用時所要求的條件來看,的確也是如此。大學老師主要都是由系所主聘,基本上都要求需具備與各該系所有關領域的專業學位,或背景且表現出眾,而不是因為他的品格堪為學生表率,或者懂得怎麼培育學生的品格。
另一方面,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老師們(通常教師人數大概跟一個系差不多),則認為他們在大學中的角色,是在協助學生擴展本身系科專業以外的視野,增加如人文、歷史、哲學、法律、藝術等領域的素養,豐富學生未來的生活;品格塑造是要靠學生們自己去學習發展的,並不是通識教育所該承擔。
誰應承擔品格教育?
所以一個有趣的矛盾就是:大學的領導階層不論是董事會或校長,都會念茲在茲的提到對學生品格塑造的重要,但是在大學實際教學的現場中,卻沒有任何一個單位認為品格教育是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從管理學的理論來看,如果一個目標沒有規劃達成的策略與方案,沒有指派責任人並賦予渠達成任務的資源,那個目標能實現的機率是很低的。大學的品格教育就正是處在這樣一個尷尬的局面中;而這也正是產業界始終抱怨現在大學畢業生的品格普遍令人搖頭的原因。
為「人師」的快樂?
由於大學老師的專業知識基本上是受到同行的後輩(學生)所信服的,也就是他們對學生擁有行為科學裡所稱的「expert power」;如果這些老師願意發揮他們的影響力去型塑學生的品格,其實是會比專門講品格教育的人(比如聘一些倫理學者或者宗教家),對學生的影響更大的。
假使學校能設法說服、動員老師們,讓他們學習一些透過活動而改變行為的技巧(如探索教育之類),而不是單單讓他們去說教品格,也許會讓老師們真正體驗到何為「人師」的快樂,更會讓這個學校的畢業生令人「刮目相看」!這說不定是在少子化浪潮衝擊下大學的「藍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