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亞當、夏娃背棄上帝後,人類的血液裡一直就帶著罪性,每個人都有軟弱跌倒的時候。因此做父母的對孩子,必須施以適當的管教,正所謂「愛必管教」,否則孩子便無法平衡地發展,成為有用的人。
體罰必須以愛為出發點
管教孩子的方法很多,其中之一就是頗有爭議的「體罰」。我是贊成體罰的,但體罰必須以愛為出發點,並以達到嚇阻作用為目的。所以體罰的心情與原則應該是:「高高舉起,輕輕打下,打在兒身痛在娘心」。以這種心情與方式來體罰,當然就不會胡亂的拿孩子出氣,也不會拿了棍子對著孩子的腦袋就敲下去。
猶太人有句體罰孩子的格言:「左手打孩子,右手抱起來」。猶太人體罰孩子不用工具,只用手打,這樣不會過度傷害,打完之後,再用右手抱起孩子。猶太人用手抱一個人是極為親熱的動作。
小學生管教有用
我們體罰孩子,是為了讓他知道必須對自己錯誤的行為負責,體罰的同時,要讓孩子知道,你是愛他的。因此不能在體罰孩子後,仍怒目相向,多日不息。聖經上說:含怒不可到日落,對孩子應該只有愛,沒有怒,當然更不應該有怒氣多日不消的情況發生。
體罰的使用,對愈小的孩子愈能發生嚇阻作用,因此對小學以下的孩子較有用,對國中生使用就已十分勉強。以體罰的方式管束孩子,必須趁早,正如聖經上說的:「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這裡所說的「趁有指望」,是指趁管教還有用時趕快管,莫待無去管時再來傷腦筋。
從小立規矩
可是現在很多做父母的,在孩子小的時候,不立規矩,讓孩子在嘻嘻哈哈,馬馬虎虎,不規不矩的日子裡成長。等到養成了壞習慣而且已經長大了,父母似乎突然發現問題。此時想管教,不是遇到激烈反抗,就是事倍功半,很多問題青少年就是這麼產生的。
現在我們一談到體罰,就想到媒體上提到的一些家長或老師的暴力行為,其實有效的體罰,只不過是對小孩子的一點嚇阻動作而已,實在毋需過度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