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修選罷法可以解決黑金政治、論文抄襲?

醒報編輯部 2022/12/27 14:10 點閱 3013 次

九合一大選結束,黑金橫行、論文抄襲漏餡,選罷法成為藍、綠檢討的對象,綠委刪除選舉公報學歷欄,行政院增列排黑條款、並加上「深偽影音」處置及罰則,凡此都引起爭議。但是對於真正影響人民投票權利的不在籍投票,以及選務革新,政府卻漠不關心?

賴清德自省有用?

大選甫結束,副總統賴清德坦言敗選三原因:論文抄襲、民進黨內有「黑金」背景,以及沒有聽基層的聲音。他認為民進黨要好好面對失敗,重新嬴回人民的信賴。言猶在耳,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黑金卻照樣介入,威脅議員及記者,高價買票傳聞不斷,立委陳亭妃高喊檢調應嚴辦,有用嗎?

至於檢討失敗原因及改進,執政黨立委看法與眾不同,並未認為論文抄襲舞弊不當,反而有24位立委提議,乾脆刪除選罷法揭露參選人學歷的規定,此舉無疑替透過舞弊,取得學歷的政治人物,大開洗白之門,並向人民宣示,政治人物的誠信原則,已不重要。因果關係完全顛倒,令人不解。

選罷法訂定「深偽語音」合適嗎?

行政院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明訂不得製作「深偽影音」(deepfake),候選人得檢附警察機關鑑識資料,協請廣播電視、網路業者於2日內,停播、限制瀏覽,或移除下架該影音,並對散播者加重處罰。

此舉遭批評是「數位中介法」變身復辟,尤其深偽影音為英譯,並無法律用語,究竟應如何解讀文字意涵,並界定適用範圍,迄今法界人士仍然一頭霧水。而且警察機關鑑識資料,專業能力是否充分?未經司法判決,即可對散播者加重處罰,賦予警察機關那麼龐大的權力及責任,台灣豈不成為警察國家?

政府針對假訊息、認知作戰,已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分別成立專責查察機構,並由NCC追究媒體不實報導的責任,還意猶未盡,連選罷法都要加入「深偽影音」的處罰條款,畏懼人民言論自由至此地步,民主國家罕見。

抖音導致執政黨敗選?

抖音也被認為是執政黨敗選重要原因,是否應該禁止使用,引發爭議。抖音在台灣登記使用有500萬戶,內容涉及政治議題不及千分之一,而且已成為部分用戶賺取外快的來源,如果將敗選原因歸咎於抖音,未免太低估選民的判斷力,放大抖音的影響力,現在網路世界影音媒界多元化,豈是抖音能夠獨佔言論自由?

黑金介入選舉,選罷法增訂限制前科犯參選,容或有其道理,然而,黑道果然需要參選,才能介入政壇嗎?有黑道背景不是照樣擔可以任國策顧問?何需參選。且在政壇透過利益輸送,照樣可以操控民代,呼風喚雨。根本解決之道還是有賴政治人物自省,否則人民必會反撲。

何畏不在籍投票?

當前選罷法修正,應重視選務革新,以及不在籍投票,透過數位化改革,讓全國人民能夠在全球各地,以網路投票方式,行使公民權,才是當務之急。現今還實施在籍投票的國家,恐怕只剩越南等共產政權國家了。各民主國家多已實施不在籍投票,政府應有改革選務的決心。

至於當前投開票選務,每次需動員2O萬人,耗資40億元,且開票作業屢生爭議,政府應積極規劃投開票作業數位化,節約人力、物力,建立公信力及效率,防止糾紛發生,並方便人民投票作業,凡此應該才是選罷法應該改革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