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昀恬台北報導】國民法官不是司法制度的「橡皮圖章」。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明年將要實施的《國民法官法》提出4大願景,其中除了鼓勵國民法官不用害怕自己不是專業,要多方提問外,也建議法院邀集實際參與的國民法官設立座談會,持續精進司法制度的運作。
4大願景
《國民法官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上路,透過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重大刑事案件,民眾將直接參與刑罰審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23日在記者會中提出4大願景,一、期許國民法官具有批判能力,二、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建立友善、平等的溝通模式,三、建議各地方法院邀集國民法官座談,持續精進制度運作,四、建議司法院公開並彙整庭期資訊、持續推動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他說,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是仿效日本2009年實行的「裁判員制度」,但日本在推動制度時發現,後期裁判員參與比例下降,原因是裁判員覺得自己只是陪襯的花瓶,在法案上沒有實質的幫助。
國民法官應勇於發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黃旭田律師進一步表示,國民法官被賦予的權力及責任是能夠帶來實際的改變,對於職業法官來說,國民法官制度是一項困難的挑戰,除了要耐心向國民法官說明基本的法律概念、消解國民法官的誤會,還要兼顧法律專業者的權威。他說,爲了避免審理過程只是盲從職業法官的意見,期盼國民法官能夠勇於發問、提出理性的質疑,才不會淪為司法制度的「橡皮圖章」。
林永頌律師也建議各地方法院,為了讓國民法官有機會將其審判經驗回饋給法院,希望各法院在每一次審判結束後,能邀集國民法官進行經驗分享或建議。他舉日本的經驗說,日本各地方法院每1~2個月都會召開「裁判員交流座談」,聽取參與審判的「裁判員」意見及想法,以持續精進制度。
國民法官座談會
期盼我國司法院也能協助各地方法院辦理類似的國民法官座談會,讓國民法官制度越來越好。同時,由於台灣正式施行後的選任、評議程序依法皆不公開,因此基金會也建議上述交流活動應盡量公開,並與社會大眾分享紀錄及研究成果,以利集思廣益、有效地進行成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