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有個窮苦家庭的孩子,從小就很爭氣,一直努力念到植物學碩士學位,娶了一位富有教授的女兒為妻。妻子無論學問、人品、樣貌皆屬上乘,夫妻相愛,本應有美滿婚姻,可惜的是,妻子只愛丈夫,並不愛丈夫的家人。
愛丈夫不愛家人?
妻子總認為丈夫的家人水準不夠,上不了檯面,每次隨丈夫回鄉下探望公婆,她總不肯換穿拖鞋,因為覺得拖鞋不乾淨。婆婆當然看得出來,準備了一雙新拖鞋給媳婦穿,或乾脆叫媳婦不要脫鞋子了。
婆婆做的菜,媳婦不愛吃,非僅口味不合,而是認為菜不夠乾淨。婆婆挾菜給她吃,她尤其不喜歡,認為不衛生,主張用公筷。類似的事不勝枚舉,久之,婆婆及婆家人的自尊心都受到傷害,最後兩人走上離婚之路。
愛他之所愛
這位生活品味高尚的妻子,很愛丈夫,但愛一個人,就要努力去愛他之所愛。妻子不愛公婆,就是不愛丈夫之所愛,其結果就是不愛丈夫。愛他之所愛,是一種認同,嫁人為媳,就要認同那個家庭,否則就不是真愛,不是真愛就不會有喜樂。當然要做到認同,是要有付出的,不是嘴上說說就行,有捨才有得。
宣教士愛中國人
創辦內地會的戴德生牧師及師母,在中國內地傳福音,穿當地的衣服、留辮子、學當地的語言。戴德生牧師用寧波話翻譯了新約<聖經>,可以想像他寧波話功力之高。牧師及師母的生活起居都跟當地人一樣,就是對當地文化的認同。相互認同,就會產生愛的喜樂,很多事情也就容易進行。
戴德生牧師熱愛中國人民,有次在寫給他妹妹的信上說:「如果我有千萬英鎊,中國人可隨意取用。如果我有千條性命,絕不留一條不給中國人。」這樣認同的愛,有誰不尊敬,不感動的呢 ? 戴德生牧師死後,葬於江蘇鎮江。
有次我去紐西蘭教會分享信息,與當地華人朋友交談時,他們經常指著紐西蘭人說,他們這些外國人如何、如何。我說,我們可以說紐西蘭人是外國人,但你們不能說,因為你們有些已入紐西蘭籍,有些已取得永久居留權,你們都是本地人了,都是我們口中的外國人。聽我這樣一說,大家都笑了起來。
認同所居住的地方
認同不能只是說說,要有行為。許多華人移民他國後,對當地事務一點都不關心,選舉投票不關我的事,社會公益也事不關己,因為這些都是外國人的事。我在紐西蘭期間,當地剛好舉辦一場為貧窮孩子募款的慈善義演,演出的都是一些孩子。
我對華人朋友說,如果你們認同我講的道理,就從這件事開始。結果華人朋友包了很多票,主辦機構大為驚奇,表示從來沒有看過華人這麼熱心公益。義演當天,他們將前兩排的位子都留給我們,讓我們很感動。
後來大家又相約去捐血中心捐血,一次去了二十幾個人,捐血中心裡全是台灣去的黃面孔,當地新聞亦加以報導。經常參與類似的公益之事,即是一種認同表現,是表現愛的最佳方法。
德蕾莎之愛
德蕾莎修女在印度加爾各答服務窮人中的窮人,生活水準跟窮人一樣。她說,只有這樣才能體會窮人的需要,也才能獲得他們的認同。德蕾莎修女是馬其頓人,卻入了印度籍,逝世時,印度為她舉行國葬,降半旗兩天。
馬其頓人想爭取德蕾莎修女的遺體回葬馬其頓,但印度人說,她是我們印度人,當然是葬在印度。德蕾莎修女愛印度人民,認同印度的程度,可能比印度人還強烈。她的葬禮有上百萬的印度人民來參加,大部分是貧窮、殘障的人。德蕾莎修女愛印度人,印度人也愛她,他們融為一體,沉浸在愛中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