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戲稱馬路上紅色拖吊車,有如聖經的一句話,「…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每次看到送貨的貨車或小黃被拖車吊走,就讓人充滿同情。
違停拖吊無助交通
拖吊車朋友私下告知,違停拖吊大多是找「容易」上手的車,所謂容易上手,就是前面空間足夠讓拖吊車作業,至少是7公尺空間好方便作業。換句話說,就是違停車輛一般是「不影響交通」。真正影響交通的違停,拖吊車完全無法執行。
容易執行拖吊作業是拖吊車只要輕鬆倒車,掛上拖車套,必要時加裝後輪套,不出兩分鐘,員警同時開單寫字,就可以完工走人,算是很輕鬆的取締作業。有車禍專業拖車轉職的司機說,相對於車禍拖吊,違停拖吊實在輕鬆又省事。
因為作業容易,所以絕大多數車輛被拖吊開單的地方,可以說都是百分之百不影響交通的地方。而實際對交通有影響的,例如上下班在擁擠路上與路口違停的,甚至停車長達半小時以上,導致出入人車怨聲載道者,完全不可能有執行任務的警力與拖吊車,難怪讓車主忿忿不平。
一旦愛車被拖走,車主免不了破財消災(至少1900元),又敢怒不敢言,都市停車空間有限,有時候是所謂「圖一時之便」,五分鐘就破財。有的只是送貨,送進客戶所在,前後不到五分鐘,整天工資所得都泡湯,被拖車主滿心不服氣,如此招惹民怨,又有何意義?
違停處理成特權
至於違停車輛放置的停車場,更常是透過特殊管道低價取得的場地,也是專業停車場經營者所不樂見的競爭對手。因為一般停車場在尋找可停放車輛大型場地並不容易,找到了還要透過精算來決定最高容許的租金,並不是有空地就能用,但是遇上背後有特殊關係畫成違停專用停車場時,他們可以得到補償,並不是正規停車場業務可以競爭的。
交通監理單位人士表示,中央有法令,地方當然樂於配合。不但可以成為退休後的第二春事業,又能合法經營,當然可藉機大發利市。至於是否改善交通,完全不在執行拖吊者考慮的範圍。
拖吊業者樂於處理容易拖吊回場的車輛。至於陪同現場開單執行拖吊的員警呢?基本上可以坐在車子裡面遊街開單,比起騎機車滿街跑自然輕鬆多了。及大多數民眾認為,主管全國交通業務的交通部,根本應該直接撤銷違停拖車這項法規,徹底思考真正有利改善交通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