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6130365.aspx
公平會102年間認定9家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費率,足以影響發電市場,共處分63億2000萬元罰鍰,電廠興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已判電廠敗訴確定。
經濟部為解決台電缺電限電問題,自民國84年間起分批開放9家民營電廠(IPP),並與台電分別簽訂購售電合約,9家IPP所生產電力僅能售給台電,電力售價也依合約所訂定的購售電費率計價。
回應:
電力問題已經關乎民生,大家都不希望缺電。另外,訴訟自102年纏訟至今,司法流程真的好繁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