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TVBS是「利威投資」100%持有的子公司,而利威投資幕後股東是7個公益基金,因此屬「假公益,真投資」。撰稿人可能誤解公益信託基金之法律規範,不當將之污名化,恐影響企業界人士未來投身公益之意願,實有澄清之必要。
依現行信託法規定,公益信託資金及其投資收益或孶息,均不可取回,必須使用於指定之公益用途,既係不可取回,對資金捐贈人並無任何利益,又何來「假公益,真投資」?
有關媒體報導「公益帝國神布局」,概公益信託與財團法人基金會,均係公益信託基金,資金用途明確,均需使用於指定之公益用途,受政府監督。
行政院院會已於去年(110年)4月通過信託法修正草案,針對當前公益信託基金易遭致誤解之投資或孶息用途,作更明確之規範,並對公益信託基金建立會計,以及監察人制度,另設置諮詢委員會,加強業務推動,各項改革措施,深值肯定,相信亦能杜絕外界對公益信託不必要之誤解。
國家預算及資源有限,當前社會各項公益活動,諸如弱勢扶助、環境保護、老人安養、教育推廣、古蹟維護、文化發展、學術研究⋯,都需要民間投入資源發展,外界實不宜僅憑個人主觀意識,恣意抹黑或污名化公益信託基金,阻礙企業界或有心從事公益活動人士投身之意願,無疑將成為國家社會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