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本土增57199例確診,數字再成長12%!指揮中心研發組副組長吳秀梅11日表示,民眾於6月30日前,可自行進口Covid-19自我檢驗試劑,最多100劑,且強調「(非核准的EUA產品)不能作為防疫政策判斷依據」且「不得販售」。此外,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公布,即日起孕婦經醫師評估後,可適用輝瑞口服藥(Paxlovid)。
海外自購限100劑
指揮中心研發組副組長吳秀梅宣布,每位民眾於6月30日前,可自行進口檢驗試劑,無須申請專案核准,且不限定衛福部核准的EUA產品,每人限購一次,不超過100劑,但如果是非衛福部核准的EUA產品,並「不能作為防疫政策判斷依據」且「不得販售」。
此外,指揮官陳時中指出,在民眾於居隔、居檢與居家檢疫時出現快篩陽性的結果,可透過遠距視訊,在民眾與醫師對陽性結果確認後,就能以健保卡上傳陽性結果進行通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地方衛生局就會依照分流收治原則進行隔離,並開立相關通知書。
孕婦核准用口服藥
孕婦是否適用於口服藥也引發外界討論,羅一鈞表示,在經過專家會議的討論後,認為孕婦確實有比較高的重症風險,決議現階段孕婦經醫師評估後,可適用輝瑞口服藥(Paxlovid),但莫納皮拉韋口服藥(Molnupiravir)仍不推薦使用。
他強調,目前尚無輝瑞口服藥用於孕婦的臨床資料,國際的批准標準也不相同,整體還是需要個案考量。羅一鈞說,為了提供臨床醫師的裁量空間,同意醫師經過評估使用口服藥是「利大於弊」,並充分告知病患相關風險,並獲得病患同意後,便可開立輝瑞口服藥。
現場記者提問說,民眾在申請口服藥的時候受到刁難,想請問申請口服藥的條件為何?羅一鈞回應表示,輝瑞口服藥開立有四個條件,「發病五天內」、「未使用氧氣」、「12歲以上」與「有中重症風險因子」。他強調,台灣與國外的標準相同,只是有時候出現藥物衝突的狀況,所以還是要經過醫師評估,並配合錯開吃藥時間等措施,才能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