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要修消防法 安全違規恐開罰30萬!

呂翔禾 2022/03/24 14:25 點閱 7146 次
內政部24日通過《消防法》部分修正草案,未來被查到有消防缺失將直接開罰。(Photo on Pixabay)
內政部24日通過《消防法》部分修正草案,未來被查到有消防缺失將直接開罰。(Photo on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以後營業場所消防設備遭抽查若有缺失,將直接開罰最高30萬元!行政院24日宣布將《消防法》部分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未來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將不再給予限期改善,會直接開罰,且給予消防人員勒令停工的權限。另外,針對兵役役期是否要延長,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還在討論,尚未獲得共識。

違規業者直接開罰

近年國內發生多起大樓大火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內政部表示,以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或缺失,會先給予限期改善,未改善再予處罰。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之責任,本次修法後不會再給予限期改善,只要檢查發現缺失就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原本6千至5萬元,提高到2萬至30萬元。

內政部官員說,這次修法同步新增消防人員在第一線查核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時,如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防護計畫如未經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不得擅自復工。同時並增訂液化石油氣容器零售業者,需設置安全技術人員,執行供氣安全檢查。

另外,也強化石油煉製業等場所發生災害通報責任,新增35條之1的罰則,若未儘速通報,將處10到50萬元罰鍰;消防機關之人員、車輛進入搶救時,該場所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者可處2到10萬元罰鍰。內政部消防署長蕭煥章表示,這是為了因應錢櫃大火而進行的法規調整。

役期延長牽涉廣泛

針對近日內政部聯合地方政府對房市進行抽查,57件中有40件不合格一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解釋,40件中有23件屬於輕度違規,但其中有7件事重大違規,包括紅單轉售、消費者保護不完整等,過去都是建議地方政府輕罰,這次會採加重處分,最高可每戶棟罰100萬。

針對兵役役期,羅秉成則說,疫情恐會影響青年就業者進入市場,不是說延就延,且相關訓練的內容也是規畫重點,如果疫情回歸1年就不用修法,若要差過1年則要國防部與內政部跨部會送案,因此還要再進行多方對話、蒐集意見後才會決定是否要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