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停管處從去年8月30日開始,將松山新店線大約9000個機車格,和文湖線及中和新蘆線周邊大約6800個車位,總計將近1萬6千個機車格車位,採計次收費新台幣20元。原先台北只有紅線的淡水線與藍線的板南線,周圍五百公尺的機車停車格要收費。
台北市的機車停車格收費每次20元台幣,市議員質詢柯市長,說最多一年增加機車族五千元台幣的停車費,而這只會把機車逼到窄巷內,造成交通秩序紊亂。
機車騎士會捨不得20元台幣一次的停車費嗎?那些不斷移動的機車騎士就會在意,他們每到一個新的停車格就是20元,如果一天送五趟Uber Eats就是100元。
所以市議員質詢的,是為了這些所謂「工作貧窮」的族群,尤其是新興行業:街頭到處看到的外送快餐的機車族;當然也有其他人、想節省交通費用的,想辦法到停車格以外的巷弄暫時權宜,違規停一下。
每次20元影響大
然而為什麼台北市交通局非要實施不可?主要是以價制量,釋放出那些過去被街坊住戶的機車霸佔、永遠不移車的的機車停車格,所以每天每次收個20元停車費,也是一種道路使用權的分配正義。
小小的機車格收停車費,可以看作是台灣社會的貧富差距溫度計。何以故?因為當前,在房價與股市劇烈拉抬下的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正在擴大,慢慢蠶食了台灣從二戰後以來「既能快速富裕,又能貧富差距不大」的發展模式。
許多人沒注意的是,在食衣住行育樂,我們的政府長久以來,以機車與計程車的燃料稅等補貼機制,無聲無息地挹注台灣社會中下階層的「行」的日常花費,讓下層百姓沒有被剝削感,反而提升了台灣民眾整體認知的幸福感。
不合理的課稅方式
舉計程車的燃料稅為例。從前台灣的計程車的燃料稅和一般私家轎車一樣,是用汽車的排氣CC數來課稅,2000CC以下的都是課4800元一年的燃料稅(電動車免稅)。(近年來計程車也已改為免稅)
有財政學專家早就說不公平了,按理說是要根據開車的里程數來課燃料稅才合理。就像高速公路過路費,台北開到桃園,與台北開到高雄,收一樣的過路費合理嗎?使用者付費,固然是合理的邏輯,但是我們的交通部與財政部的共識,是為了照顧廣大的計程車司機,讓他們儘管開車的里程數是一般私家車的十倍、二十倍,還是只付一樣的燃料稅。
這就是體諒到計程車司機是相對弱勢的服務業從業人員,既沒有固定的雇主可以依靠,近年來因捷運等大眾運輸網絡完善,人們搭乘計程車頻率降低,為了保障司機們的生計,在燃料稅故意扭曲賦稅公平的原則,以便照顧他們生計。
考慮使用機車格
機車格試辦停車格收費半年以來,雖然有反彈聲浪,但是站在提升機車格的周轉率角度來看,讓更多人(當然不是快餐車的那群人)開始考慮:騎機車的月開銷,不再像從前那麼低廉,或許應該考慮改搭乘公車或是捷運。
如果因此機車族因此減少,這不就是暗合西歐先進大都會的交通規劃模式嗎?讓更多人捨棄機車改搭乘公車與捷運,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與機車的小車禍,讓台北市的有車階級都能放心說,天龍國的交通真的改善很多,如今,汽車好開多了,駕駛精神壓力漸漸解除,因為課徵停車捐,現在,到處亂鑽的機車少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