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應釜底抽薪 過來人:光重罰難遏止

林意玲 2022/01/02 20:31 點閱 6044 次
黃明鎮牧師嘆道,喝酒的人為什麼要開車,因為他自以為沒有醉,其實酒精已經傷害他的中樞神經,使他失去理智。(Photo by 林意玲/台灣醒報)
黃明鎮牧師嘆道,喝酒的人為什麼要開車,因為他自以為沒有醉,其實酒精已經傷害他的中樞神經,使他失去理智。(Photo by 林意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意玲報導】酒駕怎麼杜絕?酒駕屢犯服刑五年出獄的王雨峰受訪時說,重罰監禁確有嚇阻作用,但更要緊的是解決飲酒環境與社會生態。例如不要允許酒品廣告、也不要讓民眾太容易買到酒。他說,國外都有公費協助酗酒者做心理諮商,這才是釜底抽薪之道。更生團契黃明鎮牧師也表示,刑罰不能使人戒酒,出去後照喝不誤。

在工地靠喝酒度日

「工地文化就是飲酒文化。」王雨峰出獄後到三峽工地擔任副監工,負責消防工程安全,每天上下鷹架樓梯幾乎等於爬一座101大樓。他現身說法說,下工後飲酒作樂,上工時喝各種提神飲料,幾乎整天都泡在酒精裡,沒有一天上、下班不酒駕。

跟他在一起的工人也都是如此,不喝酒難以承受危險、壓力大、時間長的基層工作。保利達、檳榔、酒就是工人三寶。警方也知道這個,常會埋伏在工地周圍抓酒駕,成果最好。

基層工人就落在這樣的惡性循環裡。王雨峰回憶他在工地工作時,幾乎天天喝酒,心情好喝酒慶祝,心情不好喝酒解悶,差點酒精中毒。

三次酒駕去坐監

因為經常醉茫茫,酒駕就是家常便飯,王雨峰曾經騎車摔入水溝,也曾開車撞上山壁,事後鼻子摸一摸,不敢伸張。

常走夜路難免被警察臨檢抓到,第一次罰錢判三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第二次抓到罰更重判四個月,也可以易科罰金。到第三次酒駕抓到,就被判六個月,「不能」易科罰金。

因為他是假釋出獄的人,一旦監禁,必須先服完「殘刑25年」(先前曾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他就這麼再次回籠,因酒駕整整關了5年,才因修法提早出獄。

要賣酒也抓酒駕

酒駕害得王雨峰把多年賺的錢全部賠光,真是不值得。他也感嘆,政府要賣酒也要抓酒駕,「神也是你、鬼也是你」。畢竟人性經不起引誘,他建議政府不要准許做酒的廣告,也不要讓酒太容易取得。因為酗酒會傷害中樞神經,有害人體。

針對酒駕,政府傾向修法,讓刑期更重、罰款更高,也有人主張強制裝酒精鎖或直接沒入車輛。但王雨峰認為這些都是「治標」的辦法,雖有嚇阻作用,但是最要緊的是生活方式的改變,他出獄後要在更生團契的中途之家住一年半,養成規律的生活習慣,為自己的人生踩下煞車,從此靠聖靈過新生活。

黃明鎮牧師嘆道,喝酒的人為什麼要開車,因為他自以為沒有醉,也自以為不會撞到人,其實酒精已經傷害他的中樞神經,使他失去理智,酒後殺人的也屢見不鮮。他也說,酗酒常加上吸菸、吸毒,進一步就是去偷竊,若是當下見到主人忽然回家,甚至會犯下殺人罪。「戒酒比戒毒難!」黃明鎮搖頭說,除非生命經歷上帝的愛與改變,不再需要借酒澆愁、麻醉自己,才能徹底放下酗酒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