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海外洗錢貪瀆犯罪淵藪 我應加強防制

醒報編輯部 2021/11/18 16:05 點閱 1102 次

台灣政商富人逃漏稅嚴重,金融保密制度全球排名第8,提供非法洗錢海外機會,貪官汚吏或不良富商錢藏海外,敗壞政風及國家財政,租稅由守法受薪階級負擔,極不公平,亟待徹底改革整頓。

金融保密洗錢淵藪

英國非政府組織「租稅正義聯盟」(TJN),探討90多國金融透明和資訊共享措施,根據各國提供非住民金融服務程度加權評分,公布金融保密指數(FSI),瑞士仍是金融保密制度最嚴密的國家,美國第2,其次是開曼群島、香港、新加坡、盧森堡、德國、台灣、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嚴密的金融保密制度,成為政客富商逃漏稅天堂。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調查發現,台灣有16785名政商富人,在加勒比海國家設立2725家境外公司,擁有龐大資產。不少上市櫃公司,竟然名列其中,資金流向不明,洗錢賄賂敗壞政風,成為貪污犯罪淵藪,且逃避稅賦,造成國家租稅不公。

前總統陳永扁涉嫌海外洗錢案,曾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但是詳情究竟如何?洗錢金額多少?迄今無解。至於法國拉法葉艦洗錢案,軍火商汪傳浦涉嫌收取9.6億美元(約200多億元台幣)回扣,轟動全球。最近英國王儲查爾斯深陷「金錢換榮銜」醜聞,汪傳浦長子汪家興又捲入。再次證實台灣非法逃稅洗錢風熾,不容漠視。

徹底執行反避稅條款

2016年7月12日立法院通過「反避稅條款」,明訂未來企業成立受控外國公司,或者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都要視為境內公司課稅。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增加第八條反避稅條款,分別從獨立交易原則、受控外國企業、一般反避稅,三個方面作出規定,但是金融保密制度,卻依然成為黑錢外逃破口。

全球已有101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2020年台灣第一次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然而,在金融資訊透明及共享方面,仍然不足,極易成為政商不法洗錢或逃稅死角,中國大陸是政商界隱匿資產最重要地區之一。兩岸關係不睦,台灣取得資訊困難,反而成為政商逃漏稅及洗錢死角。

海外洗錢貪贖淵藪

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從2011年至2019年間,台灣綜合所得,所得淨額級距為「零」的戶數,逐年上升。

以2011年綜合所得200萬以上,所得浄額級距為「零」,不用繳稅者只有48戶,令人驚訝的是2019年有4戶年收入超過1000萬元不用繳稅,比2018年多3戶,其中更有2戶年收入2000萬元以上,完全不用繳稅,政商富人逃漏稅不容忽視。

當前全球化與網路經濟,政商富人利用稅制差異,或商業交易進行利潤移轉,藏富海外,或做租稅規劃,非常容易,政府應積極建立數位與跨國商品公平課稅完整機制,並與海外防制洗錢組織,加強情報交換,防止政客富商海外洗錢或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