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若不做司法官 可以改行做什麼?

鄧玉瑩 2021/10/17 16:59 點閱 2952 次
司法官退職潮一波波來,中壯年司法官也不想留。(司法院官網)
司法官退職潮一波波來,中壯年司法官也不想留。(司法院官網)

【台灣醒報記者鄧玉瑩分析報導】近年中壯年司法官出走的情況愈來愈多,有的因為年金制度修改後,萌生退意;有的自感升遷無望,趁年輕另創事業;有的為了家庭,不願為仕途調派他鄉,就地創業。綜觀來看,國家訓練出的優秀人才走入民間,雖可提升整體素質,但對國家耗費資源楚才晉用,未嘗不是一種損失。

年金改革 荷包縮水

年金改革後,法官退休給付調降,原本法官除了公保養老給付及退休金,還有一筆法官退養金,兩者合計所得替代率原可達98%,但從2018年7月1日起,法官的退養金將依年資不同調降10%至21%,公保等退休金也隨公務人員年改一起縮水。因此引發近年出現一波波司法官退休潮。

一名出走的司法官表示 ,法官和檢察官退養金制度在年金改革中一直飽受批評,成為眾矢之的,也因此砍的最多。「政府如果認為我們考上司法官不是萬中之選,也無視於每月要結100多個案件、深夜問案、凌晨裁押等高壓負荷量,把我們和一般準時上下班的公務員視為一樣酬勞,我們自己也會懷疑人生、衡量自己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為家庭健全 不願流浪

司法官升官一定要調動,調到哪裡全憑官運。一般從外島金門、澎湖或花東、屏東等開始,慢慢逐年調回都會熱門區,前後大約要花個3到4年時間。這期間,配偶成了偽單親、兒女成長漸行漸遠、老邁父母無力照養,唯一好處是,偏遠區案量少、工作時間不長,領的薪資和同期同事卻是一樣的。

但離鄉背景,卻容易衍生許多家庭問題。一名司法官調升金門檢察系統最高長官,他任職2年期間,每週搭乘小飛機往返台灣本島和金門,來回要8小時,雖然有職務加給交通補助,但開銷難抵時間成本,不過他卻甘之如飴。他說:「要陪孩子一起成長,花交通費買一個放心。」要熊掌也要魚,這是一個例子。

剩5年 他不拿百萬退休金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偉哲任毒品專案、重大刑案組專組,任職司法工作近20年,是署內前景看好的中生代司法官,再5年就可拿到百萬退休金,但他在上個月向長官請辭獲准,退休金一毛沒拿,轉任律師。雖身邊同事及長官以疫情、外面生意不好等理由勸說、挽留,他仍認為:「這才是最好的時機。」

顏偉哲受訪時說,離開理由有二,一是固然有望升遷,但升官的結果會愈來愈遠離辦案核心,走向行政管理面,這不是當初想當檢察官辦案的初心,且他對當司法官也已沒有熱情。二是,升官一定要外放流浪,家裡老小不能都丟給也是公務員的老婆,且他也希望和孩子一起成長。

升遷無望 不如歸去

一名自動請辭的司法官表示,他不只因為等不到升遷,工作分派不公平,「有些組很涼,萬年公訴組可以等退休,執行組朝九晚五很清閒,但這些機會永遠輪不到我,因為我年輕力壯又耐操。」他說,在外面一個月接10個案件賺的錢,比當司法官月結百件的薪資還高很多,重點是「自己是老闆。」

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盧永盛原是地檢署重大刑案悍將,在年金改革之前,他就已經發現厚重的案件壓力沒有盡頭。努力結案,卻會被分到更多的案件,即將40歲的他毅然退下來當律師,但是,租了一間小辦公室,請一名助理後,呆坐椅子上,卻才想到一件事:案子何處來?

盧永盛說,從忙碌到突然間閒下來,是一件令人心慌的事,他一度擔心沒飯吃、危及一家老小,曾到補習班教《刑事訴訟法》3個月,直到好友介紹案件,他才逐步踏上律師之路。

當教授維持社會地位

司法院遴選教授、律師可以當法官,不過不少司法官最後卻選擇轉教書之路。一名曾任檢察官的副教授表示,經過司法訓練所的培訓和檢察署的栽培,還是很難「腦筋急轉彎」,去當嫌犯的辯護人;且教書環境單純,還能吸收因時勢變遷的法律新知,是個不錯的第二階段人生規劃。

曾任法官、檢察官的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主任教授劉邦繡說,每一個階段都很辛苦,也都面對不同的問題和選擇,以前當檢察官有辦不完的案,當法官有看不完的卷證、寫判決,如今當老師,更有吸收不完的法律資訊,因為現在的網路資訊發達,學生可能知道的比老師快,如何吸收融入成內力,教育下一代,也是很費神的功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