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微言12》官司勝負三原則

張冀明 2021/07/21 12:58 點閱 4471 次

政治裡的「話術」因無法獲得真相而不易判斷對錯,但訴訟中的「主張」就不是如此。

台灣近日因疫情擴散,「疫苗」成為目前最夯的議題,不同政治人物攻擊對方,提出各種話術,讓人民無所是從,也難分別是非對錯。不過,訴訟雙方雖提出不同的主張,但訴訟由法官決定勝負,哪一方能說服法官,自然取得訴訟勝利。

以我歷來的經驗,官司勝負不外乎由下列三種因素決定:

一、 官司糾紛的角度:以目前最夯的疫苗議題為例,疫苗的種類、疫苗的製程、疫苗的購買、疫苗的進口、疫苗的期限、疫苗的施打…,不同的疫苗議題都可作為打擊對方的重點項目。

訴訟中的原告固然是官司的始作俑者,理應掌握官司的話語權,但被告可另闢戰場,轉移原告選定的議題。訴訟一方若能引起法官較多的關注,就有較高的獲勝機會。

二、 符合常情的主張:一旦選定糾紛的角度,就須慎重主張的內容是否符合常情。

以疫情指揮官為例,他企圖將機組人員「3+11」的隔離政策推給副指揮官,立即遭人打臉,足以說明糾紛事實的描述須符合人之常情,也就是法律所定的「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訴訟雙方不論有無掌握官司主導權,所提出的主張須符合常情,才能獲得法官的認同。

三、 適當的證據支持:訴訟雙方的主張若有強而有力的證據支持,必能獲得法官青睞。不過,證據是否具有堅強的證明力,須冷靜客觀的檢視證據內容,尤其須從對方角度思考可能的攻擊,不能流於一廂情願。常有法官轉任的律師提及他們過去擔任法官時,可就同一案件寫出正好相反的二種判決,交由上司決定哪一版本而由哪一方獲勝!

疫情擴散使得社會充滿虛假消息,如果這些具有法律背景的政治人物願意秉持上述打贏官司的原則,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資料,來說明目前疫苗的政策內容,或許能減少百姓的恐慌,也能增加百姓的信賴,乃是政府與人民雙贏的結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