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微言》法律竟成詐騙工具

張冀明 2023/10/26 17:47 點閱 2942 次
法律原是社會的遊戲規則,如今的法律竟然成為詐騙集團利用,作為詐騙的手法之一,令人防不勝防!(網路截圖)
法律原是社會的遊戲規則,如今的法律竟然成為詐騙集團利用,作為詐騙的手法之一,令人防不勝防!(網路截圖)

法律原是社會的遊戲規則,以各種規定畫出彼此之間的界限,區分權利義務關係,好讓群體生活有個遵循的標準。無奈,人心險惡,如今的法律竟然成為詐騙集團利用,作為詐騙的手法之一,令人防不勝防!

切入法案難辨真假

過去曾聽聞詐騙集團冒用法官或檢察官名義欺蒙老百姓,而今詐騙手法更加精進,利用個別法律所定內容,讓一般人更難分辨真假。一位朋友因有資金需求,竟遭詐騙集團覬覦,對方除了以巧言混淆朋友視聽外,另開立一張沒有填寫發票日的本票,藉以取得朋友信賴;而後,要求朋友先支付一筆現金,作為借款先期作業的前置費用。

法律實務上,取得他人本票的人,如果對方沒有依約履行義務,無須經過冗長的訴訟過程,就可以將所取得的本票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因此,本票成為交易雙方確保彼此履約的工具之一。不過,《票據法》明定本票須填寫發票日期才是有效的票據。

本票有陷阱

詐騙集團為取信於朋友,雖然先開立本票,但惡意未填寫發票日期,朋友未掌握此細節,誤以為對方已開立本票,乃同意簽立對方所草擬的一份無須提供擔保品,或其他資料的借款合約。朋友認為在取得貸款資金同時,開立金額不等、時間不同的支票,作為貸款利息,並承諾到期還錢等約定,符合其需求,因此簽立並支付先期作業的現金。

沒想到,對方取得朋友現金後,一改白紙黑字的約定,以口頭要求朋友提出其他資料,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企圖迫使朋友先行毀約拒絕借款,並藉機沒收朋友先行支付的現金。

用法律犯法

朋友因此陷入兩難,究竟要忍耐等候對方付款的約定期限?還是須立即毀約?
聽聞朋友講述詐騙集團的上述手法,不禁感慨法律漸漸成為有心人的犯罪工具,可以想像朋友目前的心情煎熬!身為法律專業的我,也只能為文提醒大家更加謹慎,並求神保守大家:遠離詐騙,脫離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