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宜體卹民瘼 赦免疫情處罰

醒報編輯部 2021/06/21 11:48 點閱 4090 次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嚴重,或事業倒閉,或失業,或親友天人永隔,人倫悲劇。諸多防疫期間處罰案件,俟後疫情時代,宜考慮全面赦免,讓人民休養生息,重新出發。

澳洲政府最近決定,對於去年疫情發生以來,諸多違反防疫規定,遭警察開單或處罰案件,如無重大惡意,全部一筆勾消,只在個人資料註記,要求不要再犯即可,消息見報,人民一片叫好。平心靜氣想想,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人民傷害極大,大家都心情沈重,疫情結束後,諸多違規案件應已無處罰必要。

政府有失卻罰人民

台灣自5月中旬開始,疫情爆發,嚴格說來,政府公務員管理失能,有嚴重疏失,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已有國賠爭議。但自升級三級防疫警戒之後,法務部公布嚴格規範,?整各大違反疫情規定罰則,要求全民遵從,情勢急迫,應可理解,卻不無討論空間。

諸多處罰規定嚴苛,例如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確診個案或通報疑似個案,擅離隔離病房,有感染他人之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其他如未戴口罩、違反群聚規定、關閉特定場所、停止宗教活動、社團交接,違反都有重罰。

違規處罰常政治化

平情而論,疫情處罰應視為防疫手段,並非目的,只要疫情趨緩或結束,達到防疫目的,目標既已完成,處罰並無必要,更何況導致疫情爆發,係因公務員涉違失責任在先,受究責人民過失行為在後,以因果關係、比例原則論,政府尚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彌補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爭議,又何需嚴厲究責人民,造成更大傷害。

當前政治環境藍綠對峙,動輒互相潑糞抹黑,錙銖必較,喪失理性思辯空間。以疫苗施打順序為例,行政院顧問丁怡銘完成施打疫苗,遭嚴詞批評,是否合宜,亦值討論。如果他不是丁怡銘,只是一般行政官員,外界會如此嚴詞批評嗎?政治化可見一斑。

螻蟻尚且偷生

另外如好心肝診所、小禾馨診所、和眾診所替員工或民眾施打疫苗,被指處置不當,其中好心肝診所、小禾馨診所各被裁罰200萬元。

小禾馨診所又扯出立委高嘉瑜關說疑雲,並有4位北市衛生局官員遭受處罰。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表談話表示:「只要違法事項嚴正法辦即可」。一時之間,風聲鶴戾,兩家診所彷彿為非做歹,十惡不赦。

然而,螻蟻尚且偷生,醫療診所有其專業,替人民施打疫苗,又何需究責如此?醫界能夠心服?無討論空間?

人民需要休養生息

疫情期間,政府以嚴厲處罰手段,提醒人民遵守防疫規定,罰則引用常失比例原則,為防止疫情擴散,尚無可厚非,然而,俟疫情趨緩,或平息之後,政府宜重新考慮刑罰以教化為目的,應回歸至一般預防理論,重新考慮需符合比例原則,不宜以過重之刑事自由刑或財產刑,造成人民無可彌補之傷害。

「高高擧起,輕輕放下」是後疫情時代,政府處理期間違規處罰案件可考慮之之態度,體卹疫情人民所遭受之傷害,讓人民休養生息,以符合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