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8成民眾支持重新制憲!台灣制憲基金會11日舉辦「環境權入新憲的挑戰、困境及可能」演講活動,副執行長宋承恩指出,有8成民眾支持重新制憲,即使制憲會造成中國反彈,仍有高達7成民眾支持。學者胡博硯則指出,目前我國環境權被列入基本國策,卻無實質效果,他期望環境權能夠入憲。
活動議程概分為三部分,依序為「台灣新憲法公投運動的現況與展望」、「當前憲法下環境權的不足」及「新憲法下的環境權想像及實踐」。
8成民眾支持制定新憲法
談到新憲法公投的現況與展望,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表示,經基金會2020年2月的民意調查,有83.2%的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僅5.3%的民眾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且有84.9%的民眾支持台灣應朝向一個正常國家的方向前進。此外,有80.3%民眾支持重新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憲法,即使重新制定憲法會引起中國反彈,仍有7成民眾支持。
然而,修憲門檻極高,宋承恩指出,要有1/4立委提議(29人),之後修憲須有3/4立委出席(85人)、出席委員3/4決議通過(64人),公告半年後,由公民複決,須有超過一半全國選舉人同意,代表要有將近1000萬人同意,才能通過修憲,造成修憲議程極小化,無法談環境權、居住權等進一步的價值,只能通過較保守的修憲內容,如18歲公民權,導致現在修憲難以反映民眾的需求。
盼環境權列基本權
關於現行憲改的難題,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指出,包括人民的憲法意識不高、修憲與制憲的抉擇、憲法改造後制度如何落實、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的變動及權利化的反對者等,都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胡博硯強調,基本權權利化能確立憲政地位、作為法律上權利的基礎及強化國家保護義務,而若是作為基本國策的定位,則是作為請求權基礎、道德勸說及國家目標,而目前我國環境權被列入基本國策,後增訂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環境權現在作為兼籌並顧的條款,較無實質效果,因此他期望環境權能夠入憲。
此外,環境權的定義難以界定,是作為個人權,還是集體權,也是推動環境權入憲必須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