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綜合報導】加拿大通過新法案,放寬安樂死條件!加拿大2016年安樂死就已合法化,但規定死期必須是「可合理預期」的病人,才可申請安樂死。但17日新法案通過後,加拿大未來患有嚴重疾病,但不被認定會立即死亡的病人,也可能享有申請安樂死的權利。
放寬安樂死條件
根據《路透社》報導,加拿大參議院17日通過法案,放寬申請醫療輔助死亡(安樂死)的條件,讓患有嚴重疾病,但不被認定會立即死亡的病人,也可以選擇安樂死。
加拿大從2016年起,通過安樂死合法化,允許「可合理預期」死期的病人能選擇安樂死,單純罹患精神疾病的患者則被排除在外,但2019年魁北克省高等法院裁定前述規定違憲。新法案將前述項規定取消後,未來精神疾病患者有望獲得安樂死的權利。
根據《環球新聞》報導,安樂死法案修法是由2位嚴重殘疾的魁北克市民所促成,因為他們在法庭上成功爭取到安樂死的權利,儘管他們的死期並非「可合理預期」的。
擔憂加劇歧視
但該法案引起殘疾人權利團體的強烈批評,稱它貶低身障者及精神病患者的生命。加拿大包容組織的克里斯塔·卡爾發表聲明表示:「政府的行動使我們倒退數十年,並且會加劇這個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歧視。」
根據加拿大政府數據,2016年至2019年間,有近1萬4000人在加拿大接受安樂死。除了加拿大外,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紐西蘭、瑞士和美國的幾個州,以某種形式輔助死亡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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