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轉嫁非理由 時力籲修囤房稅

林志怡 2021/03/16 17:40 點閱 2498 次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疑行政院迴避囤房稅修訂。(時代力量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疑行政院迴避囤房稅修訂。(時代力量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行政院於日前進行囤房稅修法,卻僅推出房地合一稅2.0版本,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政院政策大轉彎,擔憂房租轉嫁並不能成為囤房稅修法推遲的理由,並指出南韓2017施行囤房稅後,租金漲幅遠小於「什麼都不做」的台灣,並強調「我們錯過太多時間」,呼籲政院別再迴避囤房稅,應儘速修法。

囤房稅促房產釋出

邱顯智指出,行政院提到,可能遭囤房稅影響的「78萬戶」其實是國內持有4戶房產以上的總戶數,因此,以78萬戶可能受到囤房稅租金轉嫁影響為由、推遲囤房稅修法,實際上只是在「操作恐懼」,且政院將停止推動囤房稅的責任推給因房價上漲苦不堪言的年輕世代,實在「莫名其妙」。

同時,邱顯智認為,目前囤房的原因就在於持有成本過低,而內政部報告也提出,透過持有稅的提高,可以促使持有人釋出房屋、平穩房價,清大管院榮譽教授張金鶚也已透過研究證實,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步驟。

稅基、稅率均需調整

此外,立委王婉瑜呼籲財政部不應繼續以房屋稅是地方稅為由, 繼續推遲囤房稅的修法,更應正視長久以來地方消極訂定累積稅率所導致的居住不正義,並以台中市為例,指出在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訂後,台中市大幅調降了公告限值20%,稅基低、稅率不漲,造成後來台中市房價暴漲、財團大肆掠地的情況。

王婉諭則進一步指出,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提出未來會透過稅基調整,精準打擊囤房者,但稅基的調整應與累進稅率併行,由財政部整合中央地方,依照各縣市現況制定合理的房屋標準價格,促使稅基合理化,累進稅率的機制可促使囤房者將空屋釋出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