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課稅打房? 專家:囤房稅應同步

呂翔禾 2021/03/11 16:59 點閱 13041 次
政院11日通過《所得稅法》相關修法,將房地合一稅短期炒房定義延長,專家與在野黨立委對此均認為,要加徵囤房稅,才能有效打房。(Photo by Artemas Liu on Wikimedia under CC 2.0)
政院11日通過《所得稅法》相關修法,將房地合一稅短期炒房定義延長,專家與在野黨立委對此均認為,要加徵囤房稅,才能有效打房。(Photo by Artemas Liu on Wikimedia under CC 2.0)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光靠房地合一稅打房效果還不夠,囤房稅才是重點!」行政院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將高稅率的短期炒房定義時間延長至2年,希望藉此抑制短期投機操作。但清大管院榮譽教授張金鶚認為,房地合一稅是短期買賣交易稅,更容易出現轉嫁效果。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呼籲政府,應儘快提囤房稅修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批評政府不能找藉口不推囤房稅;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甚至建議政府課徵空屋稅。

需配合囤房稅打房

行政院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正案,修法後短期持有的定義由2年延長為5年,原持有房地1年內出售課徵45%的規定,改為2年內出售課徵45%;2至5年內出售,稅率為35%。財政部長蘇建榮受訪時曾說,暫緩推動囤房稅是怕轉嫁給租屋者、傷及無辜,張金鶚表示完全無法認同。

張金鶚在臉書貼文表示,房地合一稅更容易產生傷及無辜,尤其延長2年到5年期限,所以財政部才訂定許多「例外後門條款」,而囤房稅多屋的認定則很明確,過去實施過程也沒有傷及無辜的爭議。其次,房地合一稅是短期買賣交易稅,更容易產生轉嫁行為,相比囤房稅是長期持有稅,未必容易轉嫁。

他進一步指出,囤房稅能讓更多空屋釋出,如此一來,供給增加,房市轉嫁更為困難。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延長期限的改革,如果沒有同時實施囤房稅,短期投資客將會延長囤房時間,等待5年後再出售,以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課徵,唯有兩稅同時實施,才能達到雙重效果。

租金轉嫁非藉口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指出,房地合一稅從民國105年實施到現在,但短期1到2年內的交易棟數越來越多,顯示房地合一稅沒有達到原來預期的效果。因此他呼籲,不是只有房地合一稅,希望行政院也趕快把囤房稅的草案送來立法院審議,朝野一起來打炒房,讓年輕朋友能夠享有居住正義。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分析,囤房稅在南韓實施時,租金壓力確實轉嫁給租客,但政府若以此為由暫緩囤房稅,恐引發輿論抨擊只是為不敢打房找藉口,她希望政府清楚說明暫緩囤房稅決策背後脈絡,不讓房市改革就此止步,否則年輕世代將感到失望。

連民進黨立委江永昌都表示,雖然對課稅45%的期限提高到2年,他樂觀其成,但延長高稅率的短期買賣期間,是否將造成屋主不想賣房,反導致房市供給減少、推高房價,也應審慎考慮。他認為,要促進閒置房屋被有效使用,應該是徵空屋稅,直接就住宅房屋是否被使用,做為房屋稅率高低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