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律師,這案件不樂觀,我認為會輸。」一位年輕律師表情嚴肅地告訴我,我回答:「很好,既然會輸,那我們就想想輸的理由是什麼?再思考怎麼加強論述或調整官司手法,就能起死回生了!」。
年輕時,如果我聽到會輸的回答,會陷入悲觀情緒,但經過歲月磨練及基督信仰的薰陶,我漸漸改變了看法,因為危機就是轉機,只有在危機中才能孕育成功的基石。
記得曾將一位客戶委以重任的案件交給剛從法官退下擔任律師的同事處理,他信誓旦旦地告訴我:「會打贏這官司」。有鑒於他的法官背景,我選擇相信他,也想測試一下他的能力。他鮮少告訴我官司進度,沒想到,最終結果恰好與他樂觀的判斷相反,他輸了案件!而我同時也失去客戶對我的信賴!
這個經驗給我很大警惕!我當時領軍十多位同事,原本以為有法官資歷的他有能力處理該案,但他忘了他已卸下法官職位,須同時放下他的法官思維:他誤認為審案的法官應該與他的想法一致,過於一廂情願地以自己的主觀認知辦案,沒有佈局多道攻守防線,一旦審案法官不贊同他的論點,官司必嘗敗果。
我雖沒有法官資歷,但也因此養成佈局多道防線的攻守方法,盡可能營造「不得不判我贏」的態勢,才能保持優勢,由於個案有不同爭點,可採取的攻防戰略迥異,無法一一介紹,但在《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1:打贏官司的25打心法》一書,我介紹了十三起經手的實例,舉例說明官司戰爭應彈性調整手法,畢竟,官司或因人在不同時間的不同動作產生變化,須靈巧面對,隨時調整因應。
那位年輕律師就在我的協助下,成功打贏一審的那起官司。只要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不變,唯有採取彈性的官司手法,才能在具體個案中獲得勝利。